表05填表说明
填表时必须遵守“填表基本规则”,并符合以下要求:
1. 本表是水利水电工程(含堤防工程)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的统一格式。
2. 单位工程量,只填写本单位工程的主要工程量,表头其余各项按“填表基本规则”填写。
3. 分部工程名称按项目划分时确定的名称填写,并在相应的质量等级栏内加“√”。主要分部工程是指对工程安全或效益起控制作用的分部工程,应在项目划分时确定。主要分部工程名称前应加“△”符号,本例中有两个主要分部工程。
4. 表身各项由施工单位按照经建设、监理复核的质量结论填写。 5. 表尾由各单位填写:①施工单位评定人指施工单位质检处负责人,项目经理指该项目质量责任人。若本单位工程是分包单位施工,本表应由分包单位上述人员填写和自评,总包施工单位质检处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审查、签字、加盖公章;②监理单位:复核人指单位工程质量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实行了监理的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③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人指负责本单位工程的质量监督员。项目监督负责人指项目站长或该项目监督责任人。
6. 关于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与启闭机、机电产品质量:对工程量大的工程,应计入分部工程进行质量评定,评定单位工程
质量时,不再重复评定原材料、中间产品…..等质量。对工程量不大的工程则计入单位工程评定。本例属工程量不太大的情况,在单位工程评定时,计入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启闭机制造质量。本单位工程无机电产品,故在该栏划“/”号。 7. 单位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①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②原材料、中间产品全部合格,金属结构与启闭机、机电产品质量合格;③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注:含70%);④施工质量检验资料基本齐全。
优良:①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50%以上达到优良(注:含50%),主要分部工程质量优良,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②中间产品质量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和质量优良。原材料、金属结构与启闭机、机电产品质量合格;③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注:含85%);④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