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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田中心小学
教职工工作津贴考核分配实施方案(试行)
为做好教职工工作津贴考核分配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南安市学校教职工津贴补贴考核分配实施办法(暂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此次调整学校教职工津贴补贴的总体要求,从制度上规范学校教职工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工作津贴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对象
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除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以外,凡没有绩效考核结果的,不能参与工作津贴分配。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工作津贴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四、考核办法及津贴发放办法
教职工绩效考核以学校为单位按学期进行,学校考核结果经中心小学审核后按照得分高低确定考核等级。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风、出勤情况、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教学研究、竞赛获奖、其他工作7个方面。考核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考核合格,考核合格者分为四个等级,60分以下为不合格。学校领导除了接受本校的考核外,还要接受中心小学的管理绩效考核。工勤人员由学校考核组根据其平时表现确定考核得分。
教职工工作津贴每半年按考核等级一次性发放。一等、二等、三等、四等每月工作津贴分别为370元、350元、330元、300元,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放工作津贴。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1、中心小学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领导组,负责考核分配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督;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分配工作的具体实施。具体成员如下:
教职工绩效考核领导组组长:刘芳富
成员:洪建波、林玉义、刘丁设
教职工绩效考核小组组长:洪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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