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HW-AB-3.4.1.3
重大隐患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16号)规定,重大隐患定义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方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
一、重大隐患概况 重大隐患概况,隐患描述 二、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通过重大隐患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三、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企业负责人根据重大隐患实际情况,成立隐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期限,整改方案应包括主要工作内容、进度安排等。
四、整改资金落实情况
根据整改方案确定费用估算,落实整改资金渠道。 五、相关措施落实情况
制定隐患整改期间的防护措施、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治理情况评估
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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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编号:20XX—XX)的要求,我单位实施并完成了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组织了治理情况评估,现特具报告,并申请予以审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隐患概况 隐患类别、等级 主要整改措施 整改期限 整改完成日期 治理情况评估结论 评估机构或人员 评估日期 注:本报告书为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并由所在单位组织验收通过后,及时向所在镇、主管部门(公司)、行业监管部门报告,并申请审查。所在镇、主管部门(公司)、行业监管部门接报告后及时上报至安委会办公室。
生产经营单位(盖章) 二O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