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十二院城示范区及一期工程商业、会所
安全专项整治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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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制:
山西四建集团第六分公司新凯项目部
二00九年四月二日
目 录
一、 项目安全组织机构图
二、 安全检查及整改措施办法
三、 现场整改
四、 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五、 施工用电防护措施
六、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七、 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
八、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太原十二院城示范区及一期工程商业、会所
安全专项整治施工方案
为了科学指导现场施工生产,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力争现场的环境得到良好的保护和维持,最大空间为企业创造社会效益、人文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安全组织机构图:
组长王祁生
副组长李志强副组长李明江
孟国芳贾鹏飞康宪伟贺宜国
二、安全检查及整改措施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四、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1、“四口、五临边”防护
(1)洞口防护:楼层四周搭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楼层临
边及楼梯口、基坑周边等全部采用上下两道水平横杆,上杆离地面1.2m,下杆离地面0.5m,栏杆采用∮48*3.5普通钢管,全部采用黑黄相间油漆涂刷,每隔1.5m设置一道斜杆拉结加固,确保防护杆稳固、醒目、整齐。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发现不带者工人每人每次罚款50元,项目管理人员及劳务队管理人员不带每人每次罚款100元,高处作业施工必须系安全带;施工用外脚手架外侧满挂密目网,外保温施工要满铺架板,架板不得有跳头板;电梯井口地下室顶、首层顶各设置一道水平网;安全防护用品有关资料必须齐全,且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3)塔吊施工详见专项方案,施工中禁止超载。
(4)模板拆除后,临边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0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
(5)安全网固定必须采用尼龙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