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业主提供的物资进行有效的控制,使其能满足施工的需要。必须在合同中规定双方的责任,将业主提供的物资列入采购计划,按规定对其进行验证、检验、储存和保管,出现问题加以记录。
7.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
通过对原材料、施工过程及竣工工程的标识,使产品具有可识别性和可追溯性。对原材料应在记录上和实物上进行标识,对重要材料还应记录、追踪其使用部位,对施工过程应在记录上和实物上进行标识,特殊工序还应记录、跟踪其使用部位。
8.工序控制
通过对按规定对施工工序各个环节的控制,以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9.检验与试验
通过按规定对产品和过程进行检验和实验,以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10.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通过按规定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购置、统一管理、使用、保养和定期检定、校准等进行严格控制,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并且其精度能满足使用要求。
11.检验和实验状态
通过对检验和实验的标识和控制,确保只有通过了规定的检验和试验且合格的产品才能使用和安装。标识的方式有记录和实物标识。
12.不合格品的控制
通过对原材料、半成品及工序中不合格品的及时标识、隔离、评审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使其不得被使用、安装或隐蔽。 13.纠正和预防措施
通过对各工作中比较严重的不合格或反复发生的不合格进行调查和分析,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定期总结,分析其发生趋势和可能性,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把不合格减为最少。 14.搬运、储存、防护和交付
通过对施工材料的搬运、存储、保管和交付的严格控制,防止其损坏或变质。
15.质量记录的控制
通过对质量记录的标识、填写、收集、归档、存储、保管按规定进行严格控制,以证实产品达到规定的要求及质量体系正在有效运行。 16.内部质量审核
通过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验证质量活动有关结果是否符合计划的安排,并规定质量体系的有效性。 17.培训
通过对员工进行上岗的培训、特殊关键作业或技术管理人员培训等,使其素质满足施工要求。 18.服务
通过对已交付使用工程的保修和回访工作的严格管理,保证售后服务的质量,提高我公司的社会信誉。 19.统计技术
正确运用统计技术,为质量管理和控制工作服务。
第三节、质量控制制度 一.施工前的质量控制 施工开始前质量控制的主要工作有:
1.对所有合同文件和技术文件、报告进行详细审阅。如图纸是否完整、有无漏项、各文件之间有无矛盾、技术标准是否齐全、合同条件的细节等等。尽早熟悉合同文件是十分重要的。应重点审核的技术文件除合同外。
2.配备检测试验手段、设备和仪器,审查合同及关于检验的方法、标准、次数和取样的规定。 3.审阅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4.对施工中将要采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审核,核查鉴定书和试验报告。
5.对材料、工程设备的采购进行检查,检查采购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对到场的材料和设备要及时检验。
6.为施工放线准备资料,如参考点、线等。 7.协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对工地各方面负责人和主要施工机械进一步的审核。 9.认真听取设计人员所作设计交底,以明确工程的设计意图和各部位的质量要求。
10.准备好全部监理表格和质量管理表格,并对表格的作用和用法交底。
11.检查好有关担保和保险工作。 12.签发动员预福款支付证书。
13.检查业主对工地的占有情况和工地环境。 14.开好第一次工地会议,全面检查开工条件。
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质量。
1.工序质量控制:包括工序活动条件和效果两方面的质量控制。 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流程;
2).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诸如:操作工人材料与构件、施工机具、设备、施工顺序和方法等;
3).及时检验工序质量,并对实测数据进行分析判断,提出后续工作的要求与措施;
4).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
2.设置质量控制点: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某个工序或环节设置技术和监理的重点,对操作人员、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参数和方法均可重点控制。针对质量通病或质量不稳定,易出现不合格的工序,事先提出控制措施。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特殊结构,给予重点技术支持与控制。
3.工程质量的预控。
4.质量检查:包括操作者自检,班组内互检,各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施工员或质检员的巡视检查及业主、监理、设计及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等。具体做法包括:
a.装饰材料、半成品、构件和设备质量检查,并检验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试验报告,对质量有怀疑时,应抽样复查;
b.分项工程施工前预检。诸如:基础尺寸、构件或墙体轴线、各层50㎝水平线等;
c.施工操作质量检查,确认班组自检或交接检查的质量; d.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e.分项工程检查验收; f.单位工程检查验收; g.成品保护质量检查。 5.成品保护
a.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防止后续工作损坏已完成产品; b.采用适当保护措施。例如封闭、覆盖、包裹等; c.加强成品保护的检查工作。 6.交工技术资料
a.材料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或检验证明、设备保修证明; b.施工记录; c.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d.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技术核定; e.设备安装记录; f.质量评定资料; g.竣工图; h.竣工验收表。
三.工程完成后的质量控制
1.按合同要求进行竣工、检验和检查验收; 2.检查未完成工作和缺陷,及时解决质量问题;
3.制作竣工资料和竣工图;
4.维修期内,完成未完成工程和缺陷修补。 四.一般注意事项
1.所需进行的工作内容,如图纸所示,并附有详图。工作包括合同所规定的人工、材料、材料表及说明。
2. 所有设计图纸和施工文件都是一致的。一者中所提要求,在另一者中同样有效。对任何一张图纸的要求同时对其他图纸也有效。
3. 施工文件及图纸表示设计意图及总体的施工、材料质量的要求。
4. 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业主、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提供施工进度计划表,显示其工作时间、顺序阶段和有关工作,这个程序应显示所有的提前订货开始日期,到货日期,以及预期完成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