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管理规定(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管

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惠府办[2013]49号 【发布部门】惠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14 【实施日期】2013.07.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惠府办〔2013〕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管理规定(试行)》业经十一届3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4日

惠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管理规定(试行)

1 / 3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05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龙舟会、重阳登高等民间传统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对预计参加人数在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上述活动,参照本规定进行安全管理。承办者应在活动举办日前10天,到活动举办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备案。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惠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直接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含市和县、区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及驻惠单位),不实行安全许可制度,但应当按照《条例》和 2 / 3

本规定责成公安机关制订更加严格的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各项安全管理

工作。

第五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六条 坚持\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承办者对承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负安全责任,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

第七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应当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二)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三)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四)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五)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六)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 (七)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八)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九)应急救援预案;

(十)活动现场或疏散线路的平面图。

3 / 3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管理规定(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惠府办[2013]49号【发布部门】惠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7.14【实施日期】2013.07.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94pgr4o4a286wqu5roq73pebe0ioab00lkr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