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
人工工日单价及规费标准调整的通知 湘交造价〔2011〕1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目前的具体情况,经研究,现将调整我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人工工日单价及规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我省已批准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造价文件,仍执行原规定,造价不再进行调整;凡之后上报或虽在之前上报但尚未审批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造价文件,应按本通知执行。
二、人工费:
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人工工日单价(含机械工)由 45.45元/工日调整为
57.59元/工日,今后将按国家人工工资政策的变化按时测算并定期发布。人工费单价仅作为编制概、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三、其他工程费、间接费(不含规费)和工程其他费等费用仍按部颁编制办法执行。规费的取费标准见下表:
费用名称 养老保险费间接 费规费失业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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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xxxx和改建公路 20% 2% 7.20% 9% 0.90%
四、针对现阶段物价波动较大,影响其他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费用的合理确定问题,我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采取湖南省定额基价作为上述费用的计算基数,以减少物价波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湖南省定额基价采用的人工、材料单价由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负责定期公布。
五、本文件自发文xx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主题词: 公路建设人工单价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 公开
xx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1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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