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重点内容及方法
1、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本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当需要重新划分检验批时,可按照系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2、建筑配电与建筑节能照明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范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那》规定、已批准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
(一)施工控制及检验
1、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应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采用力矩扳手拧紧,制作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规定。
检验方法:使用力矩扳手对压接螺栓进行力矩检测 检查数量:母线按检验批抽查10%
2、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宜品字型(三叶型)敷设,且不得形成闭合铁磁回路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项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检验方法:在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时开启全部照明负荷,使用三相功率计检测各项负载电流、电压、和功率。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二)重点控制及检验
1、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负荷设计要求,进场验收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进行核查,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1)荧光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下表的规定
荧光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允许值 灯具出光口形式 开敞式 保护罩(玻璃或数量) 透明 磨砂、棱镜 65% 55% —— 格删 60% 60% 格删或透光罩 —— 60% 荧光灯灯具 75% 高强度气体 放电灯灯具
75% —— (2)管型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镇流器能效限定值
标称功率(W) 18 20 22 2.770 3.998 30 2.232 2.870 32 36 40 1.992 2.270 镇流电感3.152.9器能型 4 52 2.142.06 30 效因电子4.774.3数 型 8 70 2.682.47 02 (3)照明设备谐波含量限值应符合下表规定:
照明设备谐波含量限值
谐波次数 n 2 3 5 7 9 11≤n≤39(仅有奇次谐波) 基波频率下输入电流百分比数表示的最大允许谐波电流(%) 2 30 ×λ10 7 5 3 注 λ是电路功率因素,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检查数量:全数核查
2、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下表规定:不同标称截面的电缆、电线每芯导体最大电阻值
标称截面(mm) 20℃时导体最大电阻(Ω/km)圆铜导体(不2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重点内容及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