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畜禽养殖、屠宰、加工等环节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持续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建设美丽生态乡村,按照《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市铁腕治水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函〔X〕139号)和《X市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牧发〔X〕9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大和X届X中、X中、X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省、市安排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有机肥加工和沼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强化装备保障,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生态X、
美丽X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协同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奖惩并举,疏堵结合,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保障畜产品供给稳定。
2.因地制宜,多元利用。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畜种、不同规模,以肥料化利用为基础,采取经济高效适用的处理模式,宜肥则肥,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实现粪污就地就近利用。
3.属地管理,落实责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各乡镇对本辖区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畜牧、环保、农业等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4.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畜牧业补贴制度,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发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
(三)主要目标
1.巩固成果。进一步加快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关停、搬迁和整治工作,尤其是排污不达标,对所在流域水质水体造成污染的养殖场,坚决尽快依法关闭,坚决杜绝禁、限养区内已关闭搬迁养殖场(户)恢复生产。
2.严格准入。在适养区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要满足种养平衡要求,要严格履行环保相关手续,并获得批准。养殖场建设必须达到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相关要求,严防新增养殖污染。
3.扩面监管。在做好规模养殖场、屠宰厂、加工厂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同时,要将中、小型养殖场户纳入环境污染治理管理范畴,进一步扩大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监管面。
4.资源利用。到X年,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完成禁养区和限养区治理工作
各乡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在禁、限养区内新建任何畜禽养殖场。对禁养区内现有养殖场,要认真落实全县水污染防治攻坚及禁养区搬迁整治相关会议精神和要求,配合畜牧、环保等部门组织实施禁养区内养殖场的关闭、搬迁和整治工作,力争于X年12月底全面完成任务。实施关闭搬迁等工作,要有相应的程序,要留有文字、图片、影像等能够真实反映工作过程的相关资料。特别是X镇、X乡2个涉及
X河流域的乡镇,既要做好禁限养区养殖场的治理工作,还要做好X河流域养殖场的治理工作,要抓早动快,先行一步;要强推硬进,先到一步,实行问题台账销号制度,确保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任务按时完成。
(二)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源名录库
以全国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核查数据和畜牧部门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源名录库。对畜禽养殖污染源名录库采取抽样调查,获取畜牧业生产活动基础数据。根据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与排放规律,充分利用普查核查基础数据,按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开展大数据应用和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以指导实际生产。
(三)加快散养户向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转变
各乡镇、畜牧部门要根据当地畜禽养殖业发展实际,结合循环农业发展现状,积极建立健全鼓励支持政策,引导农村畜禽散养户、小型畜禽养殖场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方向转变,促进畜禽养殖业发展走专业化、集团化、现代化的道路,实现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四)分类推进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模式
各乡镇要结合本地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实际情况,积极引导广大养殖场户采用适宜的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
1.堆肥发酵还田模式。适用于中、小型畜禽养殖场和散养户固体
粪便的处理,堆积发酵池要做到防渗、防雨、防水;液体粪污要用管道输入氧化池,进行自然发酵处理后还田利用。羊粪可以采用圈内直接堆积发酵后还田的方式进行处理。
2.厌氧发酵沼液沼渣还田模式。规模养殖场(小区)要实行粪污干湿分离,将干粪直接还田或生产有机肥。湿粪可建立沼气池,沼液、沼渣采取管道输送或车辆运输等方式还田。养殖场要主动与规模种植园区(基地)开展合作,发展“养—沼—种(果、菜、粮)”绿色循环农业。
3.生产有机肥模式。在养殖密集区或载畜量较大的村镇建设粪污处理中心,对适度规模养殖场户畜禽粪污釆取统一收集、统一处理。鼓励养殖场与畜禽粪便处理中心签订粪污收售合同订单,以畜禽粪污为生产原料进行有机肥加工,实现畜禽粪污的资源化、产业化、商品化利用。
4.种养结合模式。即“以地定养、以养肥地、种养结合”,根据土地承载量调减或增加畜禽养殖规模,或根据种植需要发展相应的养殖场户,针对种植需要对畜禽粪便和污水采取不同方式处理后,直接用于农作物、蔬菜、果品生产,形成农牧结合良性循环发展模式,确保畜禽健康生态养殖,土壤肥力持续提高,农产品高端有机,实现生态、经济效益双丰收。
(五)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各乡镇、县畜牧部门要鼓励支持生态化畜禽养殖产业发展,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