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表1 单位为毫米
尺寸类别 公称尺寸 ≤3.0 >3.0~6.0 >6.0~10.0 >10.0 允许偏差,± 实心型 0.05 0.10 0.15 0.20 空腔型 0.10 0.15 0.20 0.25 δ 4.4 性能
隔热条的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项 目 密度 DSC熔融峰温 轴钉应力开裂试验结果 邵氏硬度(HD) 无缺口冲击强度 室温纵向抗拉特征值 弹性模量 断裂伸长率 室温横向抗拉特征值 I型 C型 空腔型 I型 高温横向抗拉特征值 C型 空腔型 I型 低温横向抗拉特征值 C型 空腔型 I型 耐水试验结果 C型 空腔型 I型 热老化试验结果 C型 空腔型 要求 1.30±0.05 g/cm ≥250℃ 孔口无裂纹 80±5 ≥35 kJ/m ≥80 MPa ≥4500 MPa ≥2.5% ≥80 MPa ≥30 MPa ≥30 MPa ≥55 MPa ≥20 MPa ≥20 MPa ≥80 MPa ≥30 MPa ≥30 MPa 横向抗拉特征值≥70 MPa 横向抗拉特征值≥25 MPa 横向抗拉特征值≥25 MPa 横向抗拉特征值≥50 MPa 横向抗拉特征值≥20 MPa 横向抗拉特征值≥20 MPa 234.5 外观质量
隔热条外观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表面不应有影响使用的外观缺陷存在。 4.6 其他
需方对其他性能有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或订货单)中注明。
5 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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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试验环境
试验室温度为23℃±2℃、湿度为50%±10%。 5.2 试样预处理
将所有试样放在140℃±2℃的普通干燥箱内烘6h后取出,放置在23℃±2℃的干燥器内冷却不少于
2h,然后进行测试。 5.3 成分与组织
5.3.1 隔热条玻璃纤维含量按GB/T 9345中的煅烧法(A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测定,煅烧后将残余置于50倍的金相显微镜下,观察其玻璃纤维形态。
5.3.2 用200倍的金相显微镜观察隔热条横、纵向玻璃纤维分布等内部组织结构形态。 5.4 尺寸偏差
隔热条的尺寸采用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0.01mm的千分尺或专用仪器等工具测量。 5.4 密度
按GB/T 1033中浸渍法的有关规定测定隔热条的密度。 5.5 DSC熔融峰温
用差示扫描量热法仪器以10K/min的升温速率测定隔热条的DSC熔融峰温。 5.6 轴钉应力开裂试验结果
按附录A进行隔热条的轴钉应力开裂试验。 5.7 邵氏硬度(HD)
5.7.1 从干燥器内取出1个试样,按照GB/T 2411(HD)的有关规定,沿图6所示方向压入压针,测试邵氏硬度。
5.7.2 重复5.9.2, 直至测试出所有试样的邵氏硬度。
1 —— 隔热条;2 —— 压针压入方向。
图6邵氏硬度压针压入方向示意图
5.8 无缺口冲击强度
1 —— 冲击方向;2 —— 摆杆;3 —— 冲击刀刃;4 —— 试样;5 ——支座。
图7 无缺口冲击强度测试装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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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 从干燥器内取出1个试样,按照GB/T 1043.1的有关规定测试(测试装置示意图见图7) 试样无缺口冲击强度。
5.8.2 重复5.10.2, 直至测试出所有试样的无缺口冲击强度。
5.9 室温纵向抗拉特征值、弹性模量、断裂伸长率
按附录B测定隔热条的室温纵向抗拉特征值、弹性模量和断裂伸长率。 5.10 室温、高温、低温横向抗拉特征值
按照附录C测定隔热条的室温、高温、低温横向抗拉特征值。 5.11 耐水试验结果 5.11.1 沸水试验
按表3的相关规定取10个试样,将试样放入GB/T 6682规定的三级水中,沸煮4h,随即将试样取出放置48h,按附录B测定试样的横向抗拉特征值。 5.11.2 常温浸泡试验
按表3的相关规定取10个试样,将试样放入GB/T 6682规定的三级水(温度为23±2℃)中浸泡1000h,随即将试样取出放置48h,按附录B测定试样的横向抗拉特征值。 5.12 热老化试验结果
5.12.1 按照表3的相关规定取10个试样。将试样悬挂在热老化箱的试样架上,将热老化箱加热到140℃±2℃,保持1000h,随即将试样取出放置不少于24h,
5.12.2 取1个试样装入隔热条夹具里,按附录C的C.4.1.2~C.4.1.4测定该试样的最大横向抗拉力。 5.12.3 重复5.12.2,直至完成对其他试样的测试。
5.12.4 按附录C的公式(C.1)计算各试样所能承受的最大横向抗拉强度,再按公式(C.2)计算横向抗拉特征值。
5.13 外观质量
在自然散射光下,以正常视力(不使用放大镜),距离0.5m处目视检查。
6 检验规则
6.1 检查和验收
6.1.1 隔热条由供方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隔热条质量符合本部分(或合同)要求,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6.1.2 需方可对收到的产品按本部分的规定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与本部分(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可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应在需方,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6.2 组批
隔热条应成批提交验收。同一挤出设备挤出的同一成分、同一规格的隔热条,连续生产时每24h为一批;间歇生产时,不足24h仍以一批计。 6.3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均应进行玻璃纤维含量、尺寸偏差、密度、邵氏硬度、室温横向抗拉特征值以及外观质量的检验。如需方对其他性能要求检验时,应在合同(或订货单)中注明。 6.4 型式检验
有下列任一情况时,应按本部分规定的要求进行产品的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鉴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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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连续两年未进行型式检验时。 6.5 取样
隔热条取样应符合表3的规定,试样端头应平整,无缺口或裂纹。
表3 检验项目 取样规定 每批任取1根(或1卷)隔热条,在其上任意部位切取2个长35mm±1mm的试样,分别用于横、纵向玻璃纤维分布等内部组织结构形态的检验;按GB/T 9345的有关规定取样检测玻璃纤维含量;测定聚酰胺66、添加剂含量用试样的制取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每批任取5根(或5卷)隔热条,在其任意端头进行检验。 符合GB/T 1033的规定。 试样长100mm±2mm。 符合GB/T 2411的规定,试样长100mm±2mm。 符合GB/T 1043.1的规定 每批任取2根(或2卷)隔热条,在其一端切取3个试样,另一端切取2个试样,试样长度不小于75mm。 每批任取1根(或1卷)隔热条,在其一端切取3个试样,另一端切取2个试样,试样长度不小于75mm。 4.4 要求的 章条号 试验方法的 章条号 成分与组织 4.2 5.2 尺寸偏差 密度 DSC熔融峰温 轴钉应力开裂试验结果 邵氏硬度 无缺口冲击强度 室温纵向抗拉特征值 断裂伸长率 弹性模量 室温横向抗拉特征值 高温横向抗拉特征值 低温横向抗拉特征值 耐水试验结果 沸水试验 常温浸泡试验 外观质量 4.3 5.3 5.4 5.5 5.6 5.7 5.8 5.9 每批任取2根(或2卷)隔热条,在其一端切取3个试样/检验项目,另一端切取2个试样/检验项目,试样长35mm±1mm。 5.10 5.11 5.12 热老化试验结果 逐根检查 4.5 5.13 6.6 检查结果的判定
6.6.1 尺寸偏差、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但允许供方逐根检验,合格者交货。
6.6.2 性能检验不合格时,应从该批隔热条(包括原检验不合格的那根(或卷)隔热条)中另取双倍数量
的试样对不合格的检验项目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隔热条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仍有不合格项目,则判该批隔热条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7.1.1在检验合格的隔热条侧面应打印标记,标记宜每500mm出现一次,宜采用激光打印技术。 7.1.2在产品包装的明显部位应贴上包括如下内容的产品标签: (a)供方名称、商标;
(b)产品名称、规格、数量; (c)生产日期和批号; (d)供方质检部门检印; (e)本部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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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包装
隔热条卷长宜为300m~1000m,直条状隔热条宜50支~100支包装成一捆。 7.3 运输、贮存
7.3.1 在运输、贮存中,应避免与酸、碱、盐及有机溶剂接触,应避免日晒、雨淋,撞击或挤压。 7.3.2 产品应水平放置,应存放于通风、干燥、平整的场地。 7.4 质量证明书
每批隔热条均应附有符合本部分要求的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 b) 产品代码; c) 包装类型;
d) 各项出厂检验结果; e) 生产日期或批号; f) 数量;
g) 本部分编号;
h) 供方质检部门检印。
8 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订购本部分所列产品的合同(或订货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 b)型号;
c)规格; d)包装类型; e)长度;
f)本部分编号;
g)非I型隔热条的横向抗拉特征值; h)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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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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