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单选题】甲欠乙10万元,乙欠丙10万元,乙的债务由张三做保证人,甲、乙、丙三人达成协议,乙的债权债务均转让,由甲直接将欠款还给丙。此事通知了张三,但张三未予答复。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若到期甲没有偿还,丙有权要求乙偿还
B.若到期甲没有偿还,乙有权要求甲偿还
C.张三应当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D.张三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部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单选题】甲公司因销售货物对乙公司享有100万元债权,乙公司的子公司丙公司承诺愿与乙公司一起清偿欠甲公司的货款,并向甲公司出具了承诺函,甲公司收到该承诺函后未置可否。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公司的行为将导致乙公司的债务转让给自己,需经过甲公司同意
B.丙公司的行为将导致自己与乙公司共同承担债务,需经过甲公司同意
C.甲公司未作表示,则该债务只能由乙公司清偿
D.甲公司未作表示,但丙共同承担债务的承诺已生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务承担。第三人以担保为目的加入债的关系,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同一债务。由于并存的债务承担并不使得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因此原则上不以债权人的同意为必要。
【单选题】(2012A)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机床一台,价格为300万元。同时,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一份内容为“丙公司愿为甲公司应付乙公司300万元机床货款承担保证责任”的保函,并加盖了公司公章。之后,由于市场变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机床价格变更为350万元,但未通知丙。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机床后,甲公司无力按期支付货款,乙公司遂要求丙公司代为清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出具保函是其单方行为,因此保证不成立
B.丙公司应在300万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C.在乙公司未就甲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之前,丙公司有权拒绝乙公司代为清偿的要求
D.丙公司应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适用6个月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选项A,虽然丙公司出具保函是单方行为,但乙公司没有表示异议的,保证成立。选项C,本题没有约定保证方式,视为连带责任保证,丙公司不能拒绝乙公司代为清偿的要求;选项D,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不是诉讼时效期间。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保证人的是( )。
A.某公司保卫处
B.某公立医院
C.某社区幼儿园
D.某公司的分公司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做保证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担任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原则上不得担任保证人,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单选题】2016年1月1日,甲公司从银行借款1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乙公司单方向银行出具了愿意承担担保责任的函,银行收到后未置可否。还款期限届满后,甲公司一直没有偿还贷款。下列有关该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因银行未对乙承担担保责任作出答复,乙公司的保证不成立
B.乙公司提供的是一般保证
C.乙公司的保证期间于2017年7月1日届满
D.银行对乙公司的诉讼时效从银行起诉甲公司的判决生效之日起算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选项A: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选项B: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选项C: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日为2017年1月1日,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所以截止到2017年7月1日。选项D: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主张权利的,保证责任确定。连带保证,从确定保证责任时起,开始起算保证的诉讼时效。
【单选题】甲对乙享有50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3个月后到期的7000元债权,戊因赌博欠乙8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0000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000元债权。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下列各项中,甲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是( )。
A.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
B.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
C.乙对丙的10000元债权
D.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合法的债权才能行使代位权,排除戊的赌博欠债。到期的债权才能行使代位权,排除丁的未到期欠债。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才能行使代位权,排除丙因人身伤害的负债。
【单选题】甲欠乙5万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2017年6月1日,乙发现甲实施的下列行为,不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是( )
A.2016年5月,甲曾放弃丙欠甲的3万元借款
B.2017年1月,甲将自己的一台笔记本电脑赠与给丁
C.2017年3月,甲将戊所欠已到期5万元借款延期一年
D.2017年5月,甲将自己的一辆车低价出售给不知情的己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撤销权。债务人非正常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情的,债权人方可撤销,因而选项D不可以行使撤销权。
【单选题】2016年3月8日,甲向乙借用电脑一台。3月15日,乙向甲借用名牌手表一块。5月10日,甲要求乙返还手表,乙以甲尚未归还电脑为由,拒绝返还手表。根据合同法律制度和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是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B.乙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C.乙是在行使留置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D.乙应当返还手表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都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而题目中是“两个合同”,选项AB错误;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题目中当事人是两个自然人,所以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但题目中是“两个合同”,所以不能行使留置权,选项C错误。
【单选题】甲乙订立一份买卖10吨大米的合同,总价款10万元,合同约定甲先支付货款,乙再交货。甲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只交付5万元,答应余款尽快支付,但乙不同意。两个月后甲要求乙交付大米,遭乙拒绝。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对甲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B.乙对甲享有不安抗辩权
C.乙对甲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D.乙有权拒绝交付全部大米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甲)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乙)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应当注意抗辩权只能是相应的抗辩。
二、多项选择题
【多选题】甲为庆祝好友乙60岁生日,拟赠与其古董瓷瓶一只。但双方约定,瓷瓶交付之后,甲可以随时借用该瓷瓶,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正确的有( )。
A.瓷瓶交付乙前,若甲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B.瓷瓶交付乙后,若甲请求借用时被乙拒绝,甲可以撤销赠与
C.瓷瓶交付乙后,若被鉴定为赝品,乙有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赠与
D.瓷瓶交付乙前,甲不得撤销赠与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赠与合同。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选项A正确。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选项B正确。赠与人一般不承担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在以下两种情况下需承担责任:
(1)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2)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选项C错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任意撤销;题目中不是这些法定情形,故在瓷瓶交付之前,甲可以任意撤销,选项D错误。
【多选题】赠与合同履行后,受赠人有特定忘恩行为时,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忘恩行为的有( )。
A.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近亲属
B.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
C.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D.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赠与合同的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多选题】下列赠与合同中,可以撤销的有( )。
A.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但赠与的动产已交付
B.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但赠与合同已公证
C.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赠与的动产尚未交付
D.经过律师见证的赠与合同,赠与的不动产尚未过户登记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B属于法定撤销的情形;选项CD属于任意撤销的情形。
【多选题】张三将自己的一辆车出售,先后分别与甲乙签订了两份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若车已交付给甲,甲有权要求办理过户登记
B.若均未交付,车已登记给乙,乙有权要求张三交付该车
C.若车尚未交付,也未登记,甲有权要求张三交付该车并办理过户登记
D.若车交付给甲,登记给乙,则甲可以要求张三办理过户登记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情形,如果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的,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
应予支持;(4)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买受人应当承担标的物灭失风险的有( )。
A.出卖人依约为买受人代办托运,货交第一承运人后意外灭失
B.买卖双方未约定交付地点,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由承运人运输,货物在运输途中意外灭失
C.约定在出卖人营业地交货,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前往提货,后货物在地震中灭失
D.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后意外灭失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标的物风险承担。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选项AB正确;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选项C正确;标的物提存后,风险由债权人承担,选项D正确。
【多选题】2018年5月1日,甲乙达成以8000元价格将一头耕牛卖给乙的合同,双方约定第二天付款、交付。随后,甲又提出再借用耕牛耕地1亩,乙表示同意。5月3日,地尚未耕完,牛在甲家不幸被雷劈死。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在5月1日取得耕牛的所有权
B.乙在5月2日取得耕牛的所有权
C.耕牛灭失的损失由甲承担
D.耕牛灭失的损失由乙承担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标的物风险承担。(1)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2)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多选题】在以下情况中,出卖人应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有( )。
A.合同约定卖方办理托运,出卖人已将标的物发运,即将到达约定的交付地点
B.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
C.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拒收货物
D.合同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仍未前往提货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一般情况下,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所以选项A错误;标的物提存后, 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所以选项B错误;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 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选项C正确;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所以选项D错误。
【多选题】赵某购买某汽车销售公司的轿车一辆,总价款20万元,约定分10次付清,每次2万元,每月的第一天支付。赵某按期支付六次共计12万元后,因该款汽车大幅降价,赵某遂停止付款。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汽车销售公司有权要求赵某一次性付清余下的8万元价款
B.汽车销售公司有权通知赵某解除合同
C.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并且收取赵某汽车使用费
D.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但不退还赵某已经支付的12万元价款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本案中,赵某与汽车销售公司之间签订的是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赵某在支付12万元合同价款后拒绝支付,未支付到期货款是8万元,达到了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出卖人即汽车销售公司有权要求赵某一次性支付剩余8万元的价款或解除合同,因此选项AB正确;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使用费。据此可知,如果汽车销售公司选择解除合同的话,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返还赵某已经支付的12万元价款,同时要求赵某支付汽车使用费,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多选题】2018年3月1日,甲厂向乙公司购买一台设备,合同中约定检验期3个月。设备运回后,甲厂一直未启用该设备,直到2018年6月1日才投入使用。2018年8月,设备出现故障,甲厂发现是该设备关键部位存在瑕疵。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甲乙应平均分担责任
B.乙交货不合格应当承担责任
C.标的物收到后3个月内甲未通知出卖人,视为质量符合约定,甲应自行承担责任
D.因甲3个月未启用该设备,这段时间应扣除,乙在2018年9月1日前都应当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标的物质量检验期。本题2018年3月1日甲购买设备,2018年8月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已过质量检验期,甲应自行承担责任。选项ABD表述错误。
三、案例分析题
2018年4月,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100万元的货物,并以本公司所有的3台大型设备进行抵押和1辆轿车进行质押,为其支付货款提供担保。双方订立了书面抵押和质押合同。甲公司将用于质押的轿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交乙公司保管,但未就抵押和质押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也未向乙公司交付用于抵押的设备和质押的轿车。
2018年5月,甲公司将用于抵押的设备出借给丙公司,将用于质押的轿车出租给丁公司,租期1年。2018年8月1日,甲公司隐瞒有关事实,与戊公司订立合同出售其用于抵押的设备,并约定由戊公司直接向丙公司索要设备。2018年8月12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本公司已将设备卖给戊公司,并请其将设备交付给戊公司。丙公司收到通知后未予答复。2018年8月15日,戊公司通知丙公司要求丙公司将设备交付给自己。
2018年9月1日。甲公司再次隐瞒了有关事实,与己公司订立合同出售其用于质押的轿车。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并约定2019年5月15日,与丁公司租赁合同期满后交付。2019年5月10日,丁公司得知甲公司将轿车卖给己,主张自己作为承租人要行使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次日,乙公司因未收到货款,要求就3台设备和轿车行使担保物权。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是否有权将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出借给丙公司?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有权。根据规定,抵押权设定后,由于抵押物仍然归抵押人占有,因此抵押人有权将抵押物出借。
(2)戊公司是否已经取得设备的所有权?若取得,什么时间取得?并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①戊公司已经取得设备的所有权。根据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这是动产交付的一种方式:指示交付。本案中,甲公司将设备卖给戊公司,设备由丙公司占有,甲公司将请求丙公司返还原物的权利转让给戊公司时,戊公司即获得设备的所有权。②取得的时间为
2018年8月1日,根据规定,出让人与受让人就要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达成转让协议时,即视为交付。
(3)乙公司是否有权就用于抵押的设备向戊公司行使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无权。根据规定,当事人以生产设备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乙公司以设备设定抵押,但是未办理登记手续,其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的戊公司。
(4)乙公司是否对该轿车享有质权?该轿车的所有权人是谁?并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①不享有质权。根据规定,质权自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时设立。本题中,甲公司仅将用于质押的轿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交给乙公司保管,并未实际交付该轿车,质权尚未设立。
②甲是该轿车的所有权人。根据规定,动产物权的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与己虽然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但是轿车尚未交付,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5)丁公司就轿车向甲公司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丁公司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规定,只有在房屋租赁中才有优先购买权的适用,对于其他标的的租赁,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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