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表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健全完善查处“四风”工作机制,日前,兰陵县出台《查处“四风”问题工作方案》。方案围绕查处“四风”问题,按照拓宽线索来源、强化执纪监督、严肃追责问责三个方面,对县纪委内设科室进行了明确责任分工。
围绕拓宽线索来源,一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网站举报等方式,加大“四风”信访线索收集力度,规范线索处置,及时提交研究。二是督促开展专项检查。协调或督促财政、审计、人社、民政、农业、扶贫、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反馈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媒体积极监督、群众有序参与”作风督察机制,坚持明察暗访与科技手段现结合,专题调研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着力发现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四是注重巡察发现线索。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认真梳理、及时移交巡察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五是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充分发挥“驻”的优势和“派”的权威,加强对监督联系单位的日常监督,深入了解情况,主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线索。
围绕强化执纪监督,一是加强明察暗访。瞄准社会热点,突出关键节点,狠抓监督重点,坚持节点提醒常态化、明察暗访常态化、交互暗访常态化,不断提高发现“四风”问题的能力。二是
改进方式方法。运用“互联网+”思维,利用GPS定位、“天网工程”数据、交警卡口记录、税控系统发票信息,以及查看记账凭证、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汇聚各方力量编织监督“天网”,增强监督检查实效性。三是强化纪律审查。把查处“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纪律审查中发现的“四风”线索,要优先查处、优先办理。对查处的“四风”案件,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动辄则咎,严查重处。四是不断扩大纠治成果。在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同时,通过开展专项调研、加强监督检查、督办问题线索等形式,重点补齐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短板,不断扩大和延伸纠治“四风”的成果。
围绕严肃追责问责,一是从严追究责任。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既要查清“四风”问题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对中央、省市县委三令五申却不知止不收手、改头换面、顶风违纪的“四风”问题,以及对抗组织调查的,一律从严查处;对2016年以后因“四风”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部门单位“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以及该问责不问责的,一律从严问责。二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通过文件、报纸、电视、网站、短信、“兰陵清风”公众号等形式,加大典型问题通报和曝光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积极引导群众监督。
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表
“五一”、端午节日假期来临之际,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节日“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坚持抓早抓小,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守住底线,严防反弹,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招呼在前,不搞不教而诛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纪律挺在前面,践行“四种形态”,做好提醒,避免言之不预、不教而诛。
北京市纪委微信公众号“清风北京”以“远离这些事,欢乐祥和过?廉节?”为题,向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发出廉政提醒。
东城区、石景山区、平谷区、怀柔区、延庆区通过下发文件,制发廉政短信等形式,明确重申“十个严禁”纪律要求,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较真。
教育在前、警示在先,让党员领导干部从思想根源上预防“节日病”。
加强检查,畅通举报渠道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整合多方资源,在节前和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一系列的明查暗访,保持对“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震慑作用。
西城区、海淀区、丰台区组织开展节前和节日期间明查暗访,不定时,不定向,不提前通知,不影响正常工作,通过现场看、听、问、拍照、摄像、录音等方式,深入相关场所进行暗访。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