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单位(甲方):供方单位(乙方):编号: _______________
五金购销合同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保证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序 号 材料标的、数量(详见附表) 品种 计量 生产厂家 等级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1)上述单价已包括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运输中的损耗费用、装卸费、税费等费用 2)单价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不作调整;最终结算数量按甲方实际签收到的数量为准。
第二条材料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
1、 甲、乙双方约定材料验收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
所供产品均符合国家最新标准或行业标准。
,需要按样品验收的,乙方须 提供样品,
2、 其他要求:除上述规定达标外,还需根据甲方实际检验相结合 并在签订合同时送样品作为甲方验收标准。
第三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岀异议期限:
1、 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产品质量保证书》及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2、 验收标准按甲、乙双方上述第三条约定的该材料现行的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验收。
3、 乙方需按甲方确认的生产厂家和样品进货,如遇市场确实缺货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调换 厂家,另送样鉴定,经甲方确认后,以样品为标准进货。
4、材料数量以甲方指定专人书面签收为准。按乙方提供的样品验收。甲方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 向乙方提岀,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必须当天重新进货,不得影响甲方工程进度; 择其他供应商供货,并按该批货款的
1%对乙方进行罚款,罚款在当月货款中扣除。
否则甲方有权选
5、 甲方在材料到场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使用时或使用后发现确实因该批材料质量未达 到规定要求而引起的质量问题,除退回该批材料外,甲方按业主、监理或规范要求造成的返工、
工期延长等所发生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租赁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 乙方在材料运抵交货前两天通知甲方,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或堆放仓库。
如因甲方使用原因造成的
7、 乙方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身伤害或材料受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乙方对材料质量负责的期限:
第六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 交货时间(包括每批材料交货时间和数量的约定):
____________ 。
2、 交货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 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和书面交验签字记录,必要时 须得到业主和监理的书面验收确认。
第七条材料结算方式:
第八条材料付款方式:
第九条 供方责任:1、要保证质量、保证数量、保证时间、满足甲方施工生产需要,并提供良 好的服务。2、不得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发现伪劣产品供方自觉及时退货,并承担由此给甲方 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提供税务机关认可的税务发票。 员的指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灰尘污染。
4、货到工地后,车辆要服从工地验收
5、车到工地注意安全,卸货轻拿轻放、减少噪音及
第十条 需方责任 :1、应提前一天书面或电话向供方提供计划。 2、货到工地及时抽样送检。 3、
指定专人验收、作为结算依据。 4、计划在供货中途变更,责任由需方承担。 5 、需方应确保收 货现场道路畅通, 保证足够的卸货和存放货物的空地, 为供方运输卸货提供条件, 致使供方送货 后,无法卸货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 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 的一切经济损失。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供货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或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的;除 赔偿违约损失外还可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车辆及材料在运输途中及到达甲方现场后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 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2、乙方在施工现场应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