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系统的运行管理
一、用户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1.燃气供应单位应对燃气用户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的宣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商业用户、工业用户、采暖等非居民用户每年检查不得少于一次。
2)对居民用户每两年不得少于一次。
3)在对用户设施进行检查时,检查应采用发泡液检漏或检漏仪器检漏。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4)燃气设施和用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必须由具有国家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专业人员进行。
2.人户检查包括下列内容,并应做好检查记录: 1)确认用户设施完好,并无人为碰撞、损坏。 2)不应有燃气泄漏。
3)用气设备前燃气压力应符合要求。
4)计量仪表应完好,点燃灶具燃气表应走字。 5)用气设备、燃气表应符合安装、使用规定。
6)管道不应私接、私改或作为其他电器设备的接地线使用,应无锈蚀、重物搭挂,连接软管应安装牢固,且不应超长及老化,阀门应完好有效。
3.对用户设施进行室内维护和检修作业时,应首先检查有无
燃气泄漏,当发现燃气泄漏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打开门窗通风,尽快驱散泄漏燃气。 2)切断气源,防止发生事故。
3)应在安全地方切断电源,严禁在现场拨打固定电话和手机,消除火种。
4)在确认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20%时,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4.燃气供应单位应向用户宣传安全用气常识:
1)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或已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
2)不得擅自改动燃气管线和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
3)在安装燃气计量仪表、阀门等设施的专用房内不得有人居住、堆放杂物等。 4)严禁使用明火检查泄漏。
5)为了防止软管老化龟裂泄漏,连接燃气用具的软管应1~2年更换,并应安装牢固,长度不得超过2m。
6)当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燃气用具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立即拨打报修电话,燃气供应单位立即派人及时处理。
7)不使用然气设施或燃气用具时,注意关严灶具阀门和处前阀门。
8)用户宜使用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和气源切断装置。 二、抢修 (一)一般规定
1.燃气供应单位应制定事故抢修制度和事故上报程序。 2.城镇燃气输配系统及燃气用户的抢修应制定应急事故抢修预案,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应急事故抢修预案应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演习,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3.燃气供应单位设立抢修机构,应配备必要的抢修车辆、设备、器材、通讯设备、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检测仪器等设备,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接到报警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并根据事故情况联系有关部门协作抢修。抢修作业应统一指挥,严明纪律,并采取安全措施。 (二)抢修现场
1.抢修人员应佩戴标志,到达抢修现场后,应根据燃气泄漏程度确定警戒区并设置警戒标志;应随时监测周围环境的燃气浓度,在警戒区内应管制交通,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抢修人员到达抢修现场后,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应积极救护受伤人员。
3.操作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不穿带铁钉鞋及防护用具,作业现场应有专人监护,严禁单独操作。
4.管道和设备修复后,应对夹层、睿井、烟道、地下管线和建筑物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以确定有无燃气存在。 5.当事故隐患未查清或隐患未消除时,操作人员不得撤离现场,应采取安全措施,直至消除隐患为止。 (三)抢修作业
1.抢修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应立即控制气源、消灭火种、切断电源、驱散积聚的燃气。在室内应打开门窗通风,严禁启闭电器开关及使用手机、电话。地下管道泄漏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排出聚积在地下和构筑物空间内的燃气。
2.燃气设施的泄漏的抢修宜在降低燃气压力或切断气源后进行。但降低燃气压力必须严禁负压。
3.抢修作业时,与作业相关的控制阀门必须有专人值守,并监视其压力
4.当泄漏处已发生燃烧时,应先采取措施控制火源,再降压或切断气源。
5.当抢修中暂时无法消除漏气现象或不能切断气源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驱散燃气,降低燃气浓度,防止爆炸。
6.处理地下管道泄漏点开挖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抢修人员应根据地下管道敷设资料确定开挖点,并对周围建(构)筑物进行检测和监测;当发现漏出的燃气已渗入周围建(构)筑物时,应根据事故情况及时疏散建(构)筑物
内人员,并驱散聚积的燃气。
2)当抢救现场的环境燃气浓度在爆炸和中毒范围内时,必须强制通风,降低燃气浓度后方可作业。
3)应根据地质情况和开挖深度确定作业坑的放坡系数和支撑方式,并设专人监护。
4)对钢制管道进行枪修作业后,应对防腐进行恢复,并达到原管道防腐层等级。
7.抢修铸铁管泄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泄漏处开挖后,宜对泄漏点采取措施进行临时封堵。 2)当采取阻气袋阻断气源时,应将管线内燃气压力降至阻气袋有效阻断工作压力以下。阻气袋可采用惰性气体或专用设施进行充气。
3)应遵守抢修作业有关规定
8.当聚乙烯塑料管道发生断管、开裂、意外损坏时,抢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取关闭阀门、使用封堵机或使用夹管器等方法有效阻断气源后进行抢修,并应采取措施保证聚乙烯塑料管熔接面处不受压力。
2)抢修作业中应采取措施防止静电的产生和积聚
3)抢修作业中环境温度低于-5℃或大风(大于5级)天气时,应采取防风保温措施,并应调整连接工艺。 4)管道焊接时管内严禁有压力。 5)应遵守抢修作业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