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正概念和负概念(肯定概念和否定概念)
根据概念是否具有某属性可以将概念分为正概念和负概念。 1、正概念 反映对象(或事物)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叫正概念。 2、负概念 反映对象(或事物)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叫负概念。
注意:负概念一般含有“无”、“不”、“非”等否定词,但含有否定词的概念 并不一定都是负概念。主要看是否把“无”、“不”、“非”等词当作否定词来用。
正负概念所反映的全部事物是个“类”,称做为它们的“论域”。
四、简单概念和复合概念
1、简单概念 概念本身由一个词组成(不能对其加以分解的概念)。 2、复合概念 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概念结合而成的概念。
注意:复合概念被分解后形成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概念其含义一般是完整和独立的。 意义:(1)有助于我们理解概念内涵方面的构成性质;(2)使人们认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概念可以形成一个外延更小的概念。
五、实体概念和属性概念
划分的依据 ——反映对象不同
1、实体概念 概念反映的对象是实体。 如:人、教徒 2、属性概念 概念反映的对象是属性。 如:聪明、大于
五、学习概念分类的法律意义 ——准确地使用概念
第四节 概念外延间的关系
概念外延间的关系可分为:相容关系和不相容关系两种。
一、相容关系
相容关系是指两个概念的外延至少有一部分重合的关系。
相容关系的分类:
(一)全同关系 指两个概念的外延完全重合的关系。
例如:
(a) (b) 死刑 极刑 淹死 溺死 等角三角形 等边三角形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
合同 契约
上图在逻辑上被称为:“欧拉图”
具有全同关系的概念,其外延完全相同,内涵一般情况下略有不同。
(2)全同关系概念的应用
交替式 并列式 主谓式
(3)使用全同关系概念常犯的逻辑错误
①滥用具有全同关系的概念会造成语义重复。 ②把非全同概念当作全同概念使用。 ③把全同概念当成非全同概念使用。
(二)包含关系
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是另一个概念外延的全部,二者之间的关系就是包含关系。 在包含关系中,外延较大的概念叫属概念,外延较小的概念叫种概念。 所以,包含关系也叫属种关系(种属关系)。
2、包含关系的种类
(1)真包含关系(属种关系)
指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重合的关系。
例如 : ( a) (b) 法律 婚姻法 罪犯 贪污犯 证据 刑事证据 违法行为 侵权行为 学生 大学生
(2)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
是指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重合的关系。 例如:
(a) (b) 投毒罪 危害公共安全 盗窃罪 侵犯财产罪 法院 司法机关 大学生 学生 等边三角形 三角形 农产品 社会产品 司法工作者 国家工作人员
包含关系的特点:
1、从外延方面讲,二者是属种关系。
2、从内涵方面讲,种概念具有属概念所反映的属性。 (3)包含关系概念的运用
①属概念与种概念一般不能并列使用。否则就犯“属种并列不当”的逻辑错误。 ②非包含关系不作属种关系,否则就犯“误作属种”的逻辑错误。 (三)交叉关系
指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重合的关系。 例如:
(a) (b) 执法者 犯法者 工人 妇女 医生 科学家 律师 教师
2、交叉关系概念的运用
交叉概念,一般情况下不能并列使用,否则会犯“并列不当”逻辑错误。
二.不相容关系
不相容关系是指两个概念的全部外延都不相同,则两个概念间的关系为不相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