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考核登记表
学生姓名: 学 科: 专业/方向: 年 级: 导师姓名: 培养单位:
湖南商学院研究生院制
相关说明
一、相关环节管理严格按照《湖南商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学分认定办法》、《湖南商学院研究生学术活动环节管理办法》(校行发【2014】44号)与《湖南商学院研究生实践环节管理办法》(校行发【2014】45号)执行。
二、学术报告环节:须附讲稿、课件、活动总结等材料,并请导师签审核意见才有效;学术研讨环节:每听取一次学术报告(或撰文参加国际、国家和省级学术会议),须记录听讲内容并提交500字左右听讲心得体会(或提供参会论文以及收稿函件),并请导师签审核意见为有效;文献阅读环节:须分别于入学前提交一篇6000字及以上的文献综述报告、学位论文开题前提交12000字及以上的文献综述报告、撰写学位论文前提交12000字及以上的文献综述报告。
三、相关成绩评定与学分认定:以“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等级评分;评分在及格以上,才可获得该环节的学分。
四、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提交实践环节学分认定材料,由导师与二级培养单位按要求进行成绩认定、登记和存档管理。
湖南商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登记表
培养单位: 专业、年级: 姓名(学号): 实践名称 实践时间 实践内容 实践地点 实践内容:(1000字左右实践报告,可另附页) 实践单位 意见 签名(公章): 日期: 社会实践成绩(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导师审查 意见及成绩 导师签名: 日期: 负责人签名(公章): 日期: 培养单位学分认定意见 注:1.本表由研究生本人填好并请实践单位签意见后交导师,导师根据实践表现与实践单位意见,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给出具体成绩。2.附有导师审查意见的登记表一式两份,原件交培养单位研究生干事备存与登记用,复印件由研究本人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