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申请结业实施细则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申请结业实施细则

(2017年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原《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申请结业》(中石大京研〔2015〕31号)。本细则适用于接受我校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第一条 对于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无法达到毕业要求的研究生,满足以下两类条件之一,准予结业:

(一)第一类: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所有课程成绩和必修环节合格,德育和体育达标,毕业学位论文完成并进行答辩,但答辩未通过。

(二)第二类: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满足以下要求,且德育和体育达标:

1.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所有课程及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学位论文完成;

2.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从开题到申请结业不少于学位工作规定的最低时间要求;

3.学位论文经导师评阅,学院(研究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均认为学位论文工作量、学术水平达到了结业要求并同意结业。

第二条 对于满足第一类条件申请结业的研究生,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申请结业审批表(第一

第 1 页/ 共 2 页

类)》(附件1)及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所在学院(研究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第三条 对于满足第二类条件申请结业的研究生,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申请结业论文导师评阅书》(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申请结业审批表(第二类)》(附件3)及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所在学院(研究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第四条 学习年限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二十一条执行。

第五条 硕士研究生结业后一年内、博士研究生结业后两年内,通过完善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是否能够申请学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结业证书遗失或损坏,经本人申请,研究生院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但不补发证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经2017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2017-2024学年秋季学期开始实行。

第八条 本细则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 2 页/ 共 2 页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申请结业实施细则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申请结业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原《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申请结业》(中石大京研〔2015〕31号)。本细则适用于接受我校学历教育的研究生。第一条对于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无法达到毕业要求的研究生,满足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93w5115dl79nplx1m54t1j03v4ivcy00aqp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