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明确。对于粗心大意,不遵守操作规程,只求数量不讲质量的操作人员项目部将按照我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工程质量好对工程质量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
2、正确配置施工机械,做好施工前和施工中的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使机械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状况。
3、使用合格的材料,不允许不合格的材料上工地。
4、正确合理的确定施工方法、工艺流程安排、工序间的衔接,保证工艺流程的先进性,经济合理性,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
(四)、质量检查保证体系
对工程质量建立以质检科长为首的质量检查体系,质检科要认真编制质量计划,设置质量控制点,组织开展质量检查评比活动。实行三检制,每道工序都必须经过自检、互检、项目部质检工程师检验合格后,填写《工程质量检验单》送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认证,通过认真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质检工程遇应有计划地会同值班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作业过程中的检查,必要时随班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内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施工人员提出,并要求其立即改正。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框架图见附图
第七章 安全保证及管理措施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定、规程。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各工种的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建成安全达标工地。
一、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措施 (一)、安全保证体系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指挥保证体系,实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第一位责任。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优先为安全“开绿灯”,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任。
2、建立以项目总工为首的技术安全保证体系,研究、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工作。
3、建立以安全科长为首的专业安全检查保证体系,要坚持经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通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制度。查出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二)、安全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各级安全责任制,施工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向职工进行安全交底,使责任落实到人。
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工作。
3、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罚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新职工及合同工必须进行公司、经理部和班组三级教育。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查出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7、施工现场按规定悬挂“七牌一图”与安全标牌。
8、重视天气预报,一旦发现可能危及人身及工作安全的灾害的预报时,立即采购有效的防灾措施,防范于未然。
9、施工用电中照明、配电箱、开关箱、架空线、接地接零等部分必须严格按规程操作、布置,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应编制用电施工
组织设计,进行定期检查制度。
10、大型机械的保险、限位、防护、指示器等必须齐全可靠,驾驶、指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11、支架、脚手架必须搭设规范,建立现场巡视值班制度,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三)、施工用电安全
1、现场照明:照明电线绝缘固定,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米,室内距地面不低于2.4米。
2、配电箱、开关箱:应使用BD型标准电箱,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电箱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匹配。配电箱设总溶丝、分开关,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金属外壳电箱应作接线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保险,同一移动电箱严禁有380伏和220伏两种电压等级。
3、架空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脚手架上,架空线装设横担和绝缘子,架空线离地4米以上,机动车道为6米以上。
4、接地接零:接地采用角钢、圆钢或钢管,其截面不小于48平方毫米,一组两根接地之间不小于2.5米,入土深度不小于2.5米,接地电阻符合规定,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5、用电管理:安装、维修或拆降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机械设备安全
1、搅拌机、电焊机、切割机的保险、限位装置必须安全有效。
2、操作、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员应做好例保和记录。 3、各类安全(包括制动)装置的防护罩、盖安全可靠。 4、机械与输电线路(垂直、水平方向)接规定保持距离。 5、作业时,机械停放尽可能隐固,臂杆幅度指示器应灵敏可靠。 6、电缆线绝缘良好,不得有接头,不得乱拖乱拉。 7、各类机械应持技术性能牌和上岗操作牌。
8、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清洁润滑、坚固、高速和防滑工作,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
9、机械设备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五)、防火安全
1、建立项目部、工区、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明确职责。 2、重点部位如仓库、木工间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一般部位如宿舍、食堂等处常设消防器材。
3、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4、焊、割作业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效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六)、施工通道及场所安全
1、施工通道保持畅通,施工地质设立标志,施工人员注意过往车辆。
2、夜间施工要有足够地照明。
3、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巡视值班制度,发现隐患立即改正清除。
第八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文明施工
一、 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保护
环保工作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及有关部门要求严格执行,在合同规定的施工活动界限之外的植物、树木等必须尽力维护原状,除非建设单位另有特别许可,不得将有害物质(如燃料、油料、化学品等,以及超过允许剂量的有害气体和尘埃、弃渣等)污染土地、河川。发施工中挖出文物、古迹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公安部门和文物管理部门并暂停施工,积极保护现场,待有关部门处理完毕后,再恢复施工。
施工过程中积极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措施范围内发生土壤冲蚀,以及工地河床或河岸的冲刷,并防止由于工程施工而造成开挖料或其他冲蚀物质在任何河流或支流中的淤积。
为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应及时清理垃圾,并将其运至指定的地点进行掩埋或焚烧处理。
工地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扫处理。 在主体工程完成后,除已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者外,其他必须拆除的施工临时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应进行拆除。拆除后的现场应彻底清理,以防止水土流失。
为保护环保措施顺利执行,及时掌握现场情况,环保工作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各施工队队长负责具体落实。工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帮助,保护好自然环境。
2、工地卫生
(一)、工地保证开水供应,严禁食用生水,茶水桶内清洁无垢。 (二)、保持办公室和宿舍街道整洁卫生,作到无痰迹、烟火纸屑等。
(三)、宿舍内工具、工作服、鞋等定点集中堆放,保持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