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钢筋的材质
1)钢筋混凝土结构用的钢筋,其种类、钢号、直径等均应符合有关设计文件的规定。热轧钢筋的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要求。
2)每批钢筋均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出厂检验单,承包人在使用前,应分批进行以下钢筋机械性能试验:
3)根据厂家提供的钢筋质量证明书,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表质量,并测量每批钢筋的代表直径。
4)在每批钢筋中,选取表面检查和尺寸测量合格的两根钢筋分别进行拉力试验和冷弯试验。
5)需要焊接的钢筋应做好焊接工艺试验。 ⑶钢筋的加工和安装
1)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漆污染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
2)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钢筋的调直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I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2%;II、III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②钢筋在调直机上调直后,其表面不得有明显擦伤,抗拉强度不得低于施工图纸的要求。
③钢筋加工的尺寸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钢筋的弯钩弯折加工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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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范的规定。
④钢筋焊接和钢筋绑扎应按规范规定,以及施工图纸的要求执行。 6.4 基础环控制要点
1、基础底层钢筋绑扎前,先安装调节螺栓支架,然后绑扎底层钢筋网,将调节螺栓安装到基础环上,用吊车将基础环整体吊入基坑,放置在调节螺栓支架上。
2、基础环可靠放置后,将水平尺放置在基础环上法兰面上,调节下端的调节螺栓,初步将基础环调水平。
3、绑扎钢筋,包括穿孔钢筋时,任何钢筋都不宜与基础环直接接触,任何钢筋的重量都不能作用在基础环上。
4、全部钢筋绑扎完成及预埋管安装完成后,对基础环进行第一次精确调整,采用精密水平尺,对基础环上法兰表面各个部位进行检查,保证各部位的安装误差都达到要求。
5、浇筑基础环四周及内部混凝土时,下料不得直接对着基础环本体,振捣器也不得直接与基础环接触,施工人员不得站在基础换上,其他施工机械作业应避免与基础环相碰。
6、混凝土分层浇筑时,当混凝土浇筑至基础环下法兰200mm处时,进行第二次精确调整,采用精密水平仪,对基础环上法兰表面各个部位进行检查,保证各部位的安装误差都达到要求。
7、每浇筑一层混凝土即检查一次基础环平整度,发现误差随时调整。 8、混凝土浇筑完成后,要求基础环顶面在一个水平面内,其误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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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0mm,并尽量减少安装误差。
9基础环验收
基础环浇筑完成后,对基础环上法兰平整度进行检查验收,要求基础环顶面在一个水平面内,基础环三个支架位置高程误差控制在2.0mm之内。
10、基础环止水
承台浇筑完成强度达到70%以后,将承台台冒、预留槽、止水范围内的塔筒清洗干净,清除妨碍粘结的物质与水泥浮浆,待清洗面干燥后按设计要求进行止水、泡沫棒及聚氨酯密封膏回填,承台台冒涂刷丙烯酸防水胶并涂石英砂。
6.6混凝土工程的控制要点
6.6.1混凝土材料 (1)水泥
1)水泥品种:水泥应符合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GB-175-2007的规定,选用其它水泥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2)发货:每批水泥出厂前,承包人均应对制造厂水泥的品质进行检查复验,每批水泥发货时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和复检资料。每批水泥运至工地后,监理人有权对水泥进行查库和抽样检测,当发现库存或到货水泥不符合本技术条款规定标准的要求时,监理人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
3)运输:水泥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其品种和标号不得混杂,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泥受潮。
4)贮存:到货的水泥应按不同品种、出厂批号、袋装或散装等,分别贮放在专用的仓库或储罐中,防止因贮存不当引起水泥变质。袋装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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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存放时间不应超过出厂日期3个月,散装水泥不应超过6个月,袋装水泥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袋。
(2)水
1)凡适宜饮用的水均可使用,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不得使用。当采用非饮用水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1989的规定。
2)拌合用水所含物质不应影响混凝土和易性和强度的增长,以及引起钢筋和混凝土的腐蚀。
(3)骨料
1)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199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检验方法》JGJ52-1992的规定。
2)不同粒径的骨料应分别堆存,严禁相互混杂和混入泥土;装卸时,应避免造成骨料的严重破碎。
3)对含有活性成分的骨料必须进行专门试验论证。 (4)外加剂
1)承包人应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结合混凝土配合比的选择,通过试验确定外加剂的掺量,其试验成果应报送监理人。
2)用于混凝土中的外加剂,其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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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等以及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5)增强纤维材料
风机基础混凝土中每立方混凝土添加螺纹形增强纤维材料0.9kg 6.6.2配合比
(1)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选定,试验依据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的有关规定。
(2)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前7天,承包人应将各种配合比试验的配料及其拌合、制模和养护等的配合比试验计划报送监理人。
(3)混凝土配合比调整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需要改变经监理人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重新得到监理人批准。
(4)混凝土取样试验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承包人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010年版) 的相关规定和监理人指示,在现场进行混凝土取样试验,并向监理人提交以下资料:
1)选用材料及其产品质量证明书; 2)试件的配料、拌合和试件的外形尺寸; 3)试件的制作和养护说明; 4)试验成果及其说明;
5)各种龄期混凝土的容重、抗压强度、抗拉强度、极限拉伸值、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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