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刮起家庭农场风
作者:暂无
来源:《农家之友》 2014年第3期
走进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那么村宋振晓的家庭农场,龙眼林里新修了一条水泥路,通向一排蓝顶白墙的猪舍。宋振晓开心地介绍说,水泥路和新猪舍是在政府帮扶下修建起来的,配套的沼气池也投入使用了。今年,家庭农场养猪规模将从去年的300头发展到1000头,可享受到财政给予的20万元补贴。
那蒙镇那桂村的程旭林的家庭农场前不久也正式挂牌成立,郁郁葱葱的果树绵延几个小山头。2008年,程旭林返乡创业,利用村里的抛荒地种植果蔬,探索“立体农业”,目前土地规模已扩大到201亩。
2013年9月,宋振晓申办的家庭农场得到核准注册,成为根据广西区工商局《关于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在钦州市核准注册的首户家庭农场。去年底,钦北区像宋振晓、程旭林这样“名正言顺”的家庭农场已有9户。与单一种植业或养殖业相比,有一定规模的综合型家庭农场不仅增收稳定,还有利于环境保护。在程旭林的龙眼、荔枝、柑橘等果园里,套种着经济作物,还驯养野猪、放养鸡鸭、挖塘养鱼。畜禽粪便喂鱼,鱼塘清淤肥地,化肥使用量比一般农户减少两成以上。
在摸索和培育中,钦北区家庭农场从普通农户变成农技推广“先锋队”,农场主从学习型农民变成示范引领“带路人”。与一般农户相比,家庭农场规模大,抗拒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安全风险的能力较强,推行标准化种植和先进技术比较容易,更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建设。
“我原来胆小怕蛇,去年到春明养蛇实践基地实践一个月后,跟蛇成了朋友。”平吉镇榃兰村第16村民小组组长黄秀忠自豪地说,“现在我投资6万元,自己办起了蛇场。”过去一直在外打工的苏明娇,从农民创业培训班里走出来后,也创办了家庭农场,以立体循环种养打造生态型农场,圆了在家门口创业之梦;周道永的家庭农场则办成了新产品、新技术的“试验田”;姚美英的荔枝种植场依靠行业协会,形成“合作社+种养户”的生产经营格局……
家庭农场植根于民间,得益于党的政策扶持。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度提出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发展。今年一号文件再度明确“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地位。一年多来,钦北区采取宣传驱动、政策带动、部门联动、服务推动“四轮驱动”方式,鼓励支持农民创办家庭农场。
今日钦北,家庭农场经营范围已经涵盖蔬菜、水果、茶叶、水产、畜牧、花卉苗木等各类特色产业,蓬勃的生命力和强大的辐射力迅速显现。
(黄一婧)
广西“家庭农场”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据广西区工商局《关于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广西家庭农场申请工商登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农场所在地村民委员会与农场主签署的,合同承包期或流转期为三年以上的土地承包合同或者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或者经家庭农场所在地村民委员会鉴证或备案的土地承包户与农场主签署的流转期为三年以上的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或者经家庭农场所在地村民委员会鉴证或备案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与农场主签署的流转期为三年以上的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2.家庭农场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采取家庭经营形式;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登记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分别属于两个以上不同家庭且合伙人之间有亲属关系;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是有亲属关系的家庭成员。
3.登记为合伙企业或股东来自于两个以上有亲属关系的家庭的有限责任公司类型的家庭农场,提交所在地村民委员会证明的、表明家庭农场的主要劳动力或生产经营者属于两个以上有亲属关系的家庭户口登记簿复印件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家庭农场的主要劳动力或生产经营者属于两个以上有亲属关系的家庭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