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质量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2、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设计图纸、工程相关图集规范及工程承包合同等。
3、 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调查程序规定》。 4、 《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5、 本公司质量、安全生产规定。 二、设计概况
本工程建筑结构形式为多层框架结构,合理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6度。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丙级。储存物品类别为丙类第1项,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合理使用年限15年。±相当于绝对标高,各层标注标高为完成面标高(建筑面标高),屋面标高为结构面标高。标高以m为单位,总平面尺寸以m为单位,其它尺寸以mm为单位。 三、建筑概况 1、墙体
(1)本工程内外墙均为240厚实心灰砂砖,M5水泥砂浆砌筑,除注明外轴线均为居中砌筑。室内地坪下约60处做20厚1:2水泥砂浆内掺3%-5%防水剂的墙体防潮层(此标高处为钢筋混凝土构造或者砌石构造时不做),室内地坪变化处防潮层应重叠。并在高低差埋土一侧墙身做20厚1:2水泥砂浆防潮层,如埋土一侧为室外,还应涂刷厚聚氨酯防水涂料。 2、内装修
(1)楼地面做法:采用水泥豆石楼面,做法见西南11J312-8-3106L 、溢
酒槽做法见西南11J312-8-3107L
(2)墙面做法:内墙采用水泥砂浆涂刷乳胶漆,做法见西南11J515-7-N08 ;墙裙采用彩釉砖,做法见西南11J515-23-Q07; 踢脚采用水泥豆石踢脚板(150高),做法见西南11J312-68-4103B。
(3)顶棚做法:采用水泥砂浆涂刷乳胶漆顶棚,做法见西南11J515-31-P06 3、外墙面
外墙装修采用贴蓝灰色、白色面砖;屋面造型采用贴蓝灰色三曲瓦。 4、屋面工程
本工程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合理使用年限15年。
屋面工程采用板面涂刷1:纯水泥浆一道结合层; 20厚1:水泥砂浆找平层;3厚BAC双面自粘防水卷材二道防水层;25厚挤塑板保温层(四边搭接SL方式);聚酯无纺布一层隔离层;50厚C20细石混凝土(内掺5%防水剂),内配双向Φ4@200双向筋的刚性防水层。 四、结构概况 1、基础
本工程基础型式:桩基础 2、结构体系
结构体系:多层框架结构 (1)混凝土
18#、23#楼混凝土强度等级: 桩基础:桩身采用C30混凝土;
主体结构:圈梁、过梁及构造柱采用C35混凝土;框架梁、板、柱及楼梯采用C35混凝土。 (2)钢筋
HPB235钢筋(Ⅰ级钢筋,fy=210N/mm2),HRB400钢筋(Ⅲ级钢筋,fy=360N/mm2)。抗震等级为一、二级的框架,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通钢筋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应不小于,且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大于。钢筋混凝土结构所用钢筋、钢丝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及国家有关其它规范。 五、质量事故(危险)发展过程及分析
整体或部分模板垮塌,模板支撑偏移或倾覆及造成作业人员伤亡事故;
塔吊事故(如倾倒、断臂)造成的质量事故; 主体高差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高处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
压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违反安全规程发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事故(如起火)引发的质量事故。
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施工部位的严重损坏。
因材料不合格而产生的质量事故。
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等)造成的质量事故及人员伤亡等。 六、质量事故原则及要求
范围划定
模板、塔吊脚手架形成的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主体高差边坡及自然灾害引起的质量事故等危害半径以外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对其他质量事故按部位为应急区域范围。
质量事故处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事故情况清楚:一般包括事故发生时间,事故情况描述,并附有必要的图纸与说明,事故观测记录和发展变化规律等。
事故性质明确:主要应明确区分以下三个问题:
①是结构性的还是一般性的问题。如建筑物裂缝是由于承载力不足引起,还是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或温、湿度变形而造成;又如构件产生过大的变形,是因结构刚度不足,还是施工缺陷所造成等等。
②是表面性的还是实质性的问题。如混凝土表面出现蜂窝麻面,就需要查清内部有无孔洞;又如结构裂缝,需要查清裂缝深度,对钢筋混凝土结构,还要查明钢筋锈蚀情况等。
③区分事故处理的迫切程度。如事故不及时处理,建筑物会不会突然倒塌是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以免事故扩大恶化等。
事故原因分析准确、全面:如地基承载能力不足而造成事故,应该查清是地基土质不良,还是地下水位改变,或者出现侵蚀性环境;是原地质勘察报告不准,还是发现新的地质构造,或是施工工艺或组织管理不善而造成等等。又如结构或构件承载力不足,是设计截面太小,还是施工质量低劣,或是超载等。
事故评价基本一致:对发生事故部分的建筑结构质量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建筑功能、结构安全、使用要求以及对施工的影响等评价。
处理目的、要求明确:常见的处理目的要求有:恢复外观;防渗堵漏;封闭保护;复位纠偏;减少荷载;结构补强;限制使用;拆除重建等。事故处理前,有关单位对处理的要求应基本统一,避免事后无法作出一致的结论。
事故处理所需资料齐全:包括有关施工图纸、施工原始资料(材料质量证明,各种施工记录,试块试验报告,检查验收记录等)、事故调查报告、有关单位对事故处理的意见和要求等。
一般原则 正确确定事故性质
这是事故处理的先决条件。有关内容前面已阐述。 正确确定处理范围
除了事故直接发生部位(如局部倒塌区)外,还应检查事故对相邻结构的影响,正确确定处理范围。
满足处理的基本要求
事故处理应达到以下五项基本要求:
①安全可靠,不留隐患;②满足使用或生产要求;③经济合理;④材料、设备和技术条件满足需要;⑤施工方便、安全。
选好处理方案和时间
根据事故原因和处理目的,正确选用处理方案和时间。 制定措施
制定有效、可行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注意事项 注意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