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签约承诺函
致:浙江阿里巴巴云计算有限公司 鉴于:
1. 委托人( 公司)为 品牌(以下简称“该品牌”)
所有人,拟向阿里巴巴品牌数据银行运营方浙江阿里巴巴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申请试用阿里巴巴品牌数据银行服务(以下简称“数据银行”);
2. 受托人( 公司),受委托人授权在天猫开立品牌店铺并
销售该品牌商品;
3. 由于委托人自身原因,特授权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向贵司申请试用数据银
行服务并签约,受托人同意接受该等委托。
委托人和受托人自愿遵守贵司关于数据银行服务的全部规定,并在此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一、 委托内容
委托期限: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委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委托人需要,申请试用相关数据银行版本;
(2) 代理委托人向贵司出具《阿里巴巴品牌数据银行试用承诺函》; (3) 代理委托人开设数据银行产品账号并试用数据银行产品; (4) 如需使用其他店铺数据,代理委托人向该等店铺申请数据授权,
并签署《数据申请承诺函》;
(5) 如存在委托人委托第三人试用数据银行产品的情况,代理委托人
与该等第三人签署《产品服务委托确认函》。
二、 关于保密义务的承诺
1. 委托人承诺按《阿里巴巴品牌数据银行试用承诺函》的约定履行保密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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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受托人同意因同意或履行本函,或因代理委托人试用数据银行服务而获
得的有关贵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银行服务内包含的相应算法(如有)、模型(如有)、数据(如有),且不论是通过使用产品方式获得或由贵司另行提供,以及有关贵司或其关联公司技术、财务、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数据或信息均为贵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保密信息。受托人承诺对贵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不得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3. 委托期限届满的,受托人承诺就数据银行中留存的授权数据和/或结果
数据,未经委托人、数据受托人及贵司的同意,不得在任何情形下复制、泄露、披露或使用等,并立即自行或通知贵司进行删除,受托人和委托人均不可自行或要求贵司将数据导出或下载。
三、 关于责任的承诺
1. 委托人承诺就受托人行使本函项下的委托事项,委托人对受托人行为承
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受受托人签署的包括但不限于《阿里巴巴品牌数据银行试用承诺函》、《数据申请承诺函》等相关内容的约束。 2. 受托人和委托人承诺自行承担委托签约及试用服务行为之履行,以及相
关操作的一切风险及责任。
3. 如果在本函的履行中产生任何争议的,受托人和委托人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若无法协商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等争议。受托人和委托人不会在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争议解决中向贵司主张权利。
四、 关于其他事项的承诺
1. 因本承诺函的签署、解释、履行等产生的争议及纠纷,委托人和受托人
同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并受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违反上述承诺的任何内容,由此给贵司及/或第三方
造成的、非因贵司原因的全部损失均由委托人或受托人承担。
本函一经签署即生效,不得撤回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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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说明并承诺!
委托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受托人:
(盖章)
日期: 3/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