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能进行推理活动的儿童中,表现出由低到高的3种水平:1级水平为只能根据较熟悉的非本质特征进行简单的推理活动;2级水平为可以在提示条件下运用展开的方式逐步发现事物间的本质关系,最后得出正确结论;3级水平为可以独立而迅速地运用简约方式进行正确的推理活动。
国外心理学工作者通过猜测游戏研究学前儿童能否按逻辑规则进行演绎推理。其研究结果如表2所示:
从表2可知:①由于教学的结果,年龄较大的学前儿童多数能正确进行演绎推理;②小班儿童还不具备这种能力;③教学只对中班和大班儿童发生实际效果。
童年期思维的发展
童年期指儿童6、7岁到11、12岁这一时期,是进入小学开始接受学校教育的时期,这是他们思维发展上的一个重大转折时期。儿童在这个时期将完成从具体形象思维到抽象逻辑思维的过渡。在童年期,儿童进入小学,开始从事正规的有系统的学习活动。学习逐步成为他们的主导活动,这就促使小学儿童的抽象逻辑思维不断向前发展。
从具体形象思维逐步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
小学儿童思维的基本特点是:从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要形式逐步过渡到以抽象逻辑思维为主要形式。但这种抽象逻辑思维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直接与感性经验相联系的,仍然具有很大成分的具体形象性。
小学儿童在这个时期的思维发展的任务是在小学教育过程中由教师不断提出新的要求下实现的。
首先,在教学中不只要求儿童掌握直接的知识经验,而且要求学会:关于人类历史发展的初步知识;关于自然方面的初步知识;以及语文和教学中的各种语词、术语、法则、定理等等。在儿童掌握这些知识经验的时候,虽然也是尽量以直观教具为依据,但主要是借助于教师的语言,并通过记述这些事物现象的书面材料来实现的。甚至在儿童学习一些可以直观的材料时,教师也要求他们去掌握那些不能被直接感知的属性。例如,关于固体和液体的知识,关于植物的繁殖和生长的知识等等。
其次,儿童为了掌握人类的大量的间接的知识经验,就必须学会进行智力活动,即学会通过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来掌握各种概念和概念系统,而且要力求精确地掌握概念的内涵,把它和类似的概念区别开来,同时还要能对各种有关概念进行划分、分类和系统化工作。例如,不只要掌握根、茎、叶、果实、植物等概念,而且要掌握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不只要掌握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等概念,而且要掌握这些概念之间有规律的联系。在所掌握的概念的基
础上,还要学会自觉地、有意识地进行逻辑判断和推理论证,只有这样,儿童才能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学习任务。
再次,在教学过程中,也向儿童的思维品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即要求儿童的思维具有一定水平的目的性、方向性、确定性、灵活性和批判性等等,从而使儿童独立思考能力迅速发展起来。
小学儿童从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不是立刻实现的,也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 这是因为:
①低年级儿童的思维仍然带有很大的具体性。他们所掌握的概念大部分是具体的、可以直接感知的,要求低年级儿童指出概念中最主要的本质的东西,常常比较困难,只有在中、高年级,儿童才逐步学会分出概念中主要的和非主要的东西、本质的和非本质的东西,学会掌握初步的科学定义,学会独立进行逻辑论证。 ②在整个小学时期内,儿童的抽象逻辑思维的自觉性开始发展,但仍然带有很大的不自觉性。例如,低年级儿童虽然已学会一些概念,并能进行判断推理,但是还不能自觉地来调节、检查或论证自己的思维过程。他们常常能够解决某种问题或任务,却不能说出自己是如何思考、如何解决的。这是由于对思维本身进行分析综合是和内部言语的发展分不开的,只有在正确的教育下,教师指导儿童逐步从出声思维(讨论)不断向无声思维过渡的时候,儿童自觉地调节、检查或讨论自己的思维过程的能力才逐步发展起来。
③在整个小学时期内,儿童的抽象逻辑思维水平在不断提高,儿童思维中的具体形象成分和抽象逻辑成分的关系在不断发生变化,这是它的发展的一般趋势。但是具体到不同学科、不同教材的时候,这一趋势又常常会表现出很大的不平衡性。例如,在算术教材的学习中,儿童已经达到了较高的抽象水平,可以离开具体事物进行抽象的思考,但是在历史教材的学习中,仍旧停在比较具体的表象水平上,对于历史发展规律的理解还感到困难。又如,儿童已能掌握整数的概念和运算方法而不需要具体事物的支持,可是,当他们开始学习分数概念和分数运算时,如果没有具体事物的支持就会感到困难。 思维能力的发展和完善
小学儿童对事物的分析综合能力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即抽象概括性在不断增长,主要表现为:
①概括能力的发展。很多有关小学儿童语词概括和数概括的研究证明,小学儿童概括能力发展的一般趋势是:1年级儿童的概括能力还和幼儿差不多,基本上属于具体形象概括;2~3年级开始从具体形象概括向形象抽象概括过渡;4年级大多数儿童进入初步本质抽象的概括水平。
②比较能力的发展。一些研究者认为,小学低年级儿童在进行比较时,常常不善
于分清本质和非本质的特征。在教育影响下,到中、高年级,比较能力逐步发展和完善起来。这时,儿童不但能对具体事物的异同进行比较,而且也能比较抽象事物的异同;不但能对事物的明显差别进行比较,也能对事物的细微差别进行比较。
③分类能力的发展。分类是人的思维操作的重要方式之一。一些有关字词分类的研究表明,小学儿童分类能力的发展的一般趋势是:小学低年级儿童(特别是2年级)可以完成自己熟悉的具体事物的字词分类,但往往不能正确说明分类的标准;中年级儿童基本上能有根据地对理解的字词进行分类,是一个转折点;高年级儿童则分类能力更日趋完善,但还不具备组合分析、分类(二维或二维以上的组合分类)的能力。
比较稳定的抽象思维能力的形成
小学儿童思维过程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促使他们开始能比较稳定地进行抽象逻辑思维活动。这表现在:
①概念逐步精确化、丰富化和系统化。小学儿童在教育影响下,获得各种新概念,而且概念的数量在不断增加,概念的内容也在不断精确、丰富和系统化。关于儿童概念掌握的实验研究指出:从小学儿童概念掌握的水平看,“具体实例”和“直观特性”两种型式虽然仍然存在一定比例,但“正确定义”型式则在整个小学阶段迅速发展。而且,小学儿童所掌握的每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丰富,从而使他们所掌握的知识不断扩大和深刻起来。与此同时,小学儿童概念的发展,不仅表现在概念本身的充实和改造上,而且表现在概念系统的掌握上。概念系统是客观事物的区别和联系的反映。
②推理能力的发展。小学儿童不但能掌握各种概念,而且能运用这些概念进行判断推理。国内外的有关研究都证明:小学阶段的儿童,已学会各种间接的比较复杂的推理,如类比推理、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等。关于儿童类比推理的研究指出:小学儿童类比推理有一个发展过程。比类比推理的正确率为例,低年级平均为20%,中年级为35%,高年级为59%。关于儿童演绎推理的研究认为,低年级儿童基本上能进行第一格三段论推理,而其他形式的推理则相当困难;中年级儿童基本上能进行第一、二格三段论推理,正处于发展的过渡阶段;而高年级儿童则基本上能够进行任何格的直言三段论推理。
关于儿童归纳推理的研究指出:初入学的儿童还和幼儿差不多,能在所理解的事物或现象的范围内确定某一事物或现象的因果联系,并运用归纳推理的方法,找出一般规律或定理。但他们常常不能抓住本质联系,因而不能从许多特殊中概括出一般。在教学影响下,随着儿童知识经验和智力技能的增长,中、高年级儿童就开始能在许多特殊现象中概括出本质的因果联系,并用归纳法得出结论,从而确定了一般的规则和规律。在儿童整个推理思维中,类比、演绎、归纳是密不可分的。儿童既要学会从许多个别的、特殊的事实中归纳出一般规律和结论,同时也要学会用所掌握的规律和结论去解释其他类似的情况。只有儿童的思维中类比、演绎和归纳处于有机的统一时,他们才真正掌握了抽象逻辑思维能力,而这种能力,不是自发形成的,很大程度上是在教育影响下,经过一定阶段的学习活
动而形成起来的。
青少年期思维的发展
青少年期是指11、12岁到17、18岁这一时期。是在中学受教育的时期。一般认为11、12岁到14、15岁是少年期,是在初中受教育的时期;14、15岁到17、18岁是青年初期,是在高中受教育的时期。青少年期是儿童身心发展逐步趋于成熟的时期,到了青年初期,思维能力基本上接近于成人的水平。 抽象逻辑思维在青少年的思维中逐步处于优势地位,但初中生和高中生的思维也有差异。一般说来,初中生抽象逻辑思维虽然开始占优势,但在很大程度上,还属于经验型的,他们的逻辑思维需要更多的感性经验的支持。而高中生的抽象逻辑思维则更多是属于理论型的,他们已开始能以理论作为指导,来分析综合各种事实材料,从而不断扩大自己的知识领域。初中生已有可能初步理解矛盾对立统一辩证思维规律,而高中生则基本上能掌握辩证思维规律。 抽象逻辑思维逐步占优势 这表现在:
①能通过假设演绎进行思维,即能摆脱具体事物的限制,运用概念、提出假设、检验假设来进行抽象逻辑思维;
②思维中有预计性,即能在复杂活动或问题解决之前有计划、有策略; ③思维形式化,即无意或有意地运用逻辑规律来解决问题;
④思维活动中自我意识或自我监控,即不但能考虑如何解决问题,还能考虑自己的思维方法、过程;⑤思维的独创性在增长。 辩证逻辑思维的发展
辩证逻辑思维开始于少年期,但这时的抽象逻辑思维主要是经验型的。因此,只能说其中有某些辩证思维因素,而青年初期学生的思维则是理论型的。这种理论型的抽象逻辑思维的发展,必然导致辩证逻辑思维的发展。因为,在理论型的抽象逻辑思维中就包括着具体与抽象的统一、归纳(个别到一般)与演绎(一般到个别)的统一。从而能从全面的、运动变化的、统一的观点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辩证逻辑思维的形成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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