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服务体系建设方
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营造适合农业科技企业创新创业的优质环境,在孵化过程中向在孵企业提供全面优质服务,更好的提升孵化效果,实现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培养一定规模、符合政策导向的农业科技企业,同时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前瞻性视野的农业企业家的宗旨,建设国家级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主要为本市特色优势产业的农业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服务。通过提供创业培训、辅导、咨询,研发、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产业链资源和加速成长等服务,以降低入孵企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成本,提高其成活率和成长性。
第二章 服务机构设置
第三条 委托第三方运营机构进行市场化独立运营。设孵化器总经理、运营总监管理岗位,设置运营综合部、项
目拓展部、孵化服务部等工作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孵化器运营平台,构建孵化器服务体系。
第四条 成立一支有情怀、有能力、有专业、有实力的,由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高校科研院所学科带头人、各行业(协会)专家、企业家组成的导师服务团。为入孵企业提供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经营管理、法规政策、信贷融资、产品营销、跟踪扶持等全过程全要素全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帮助入孵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导师服务团由第三方运营机构负责遴选、管理、考核,由主管部门审批、聘任。
第三章 服务类别
第五条 政策优惠类服务
1.场地服务。为符合入孵条件的企业提供不超过三年的免费办公场地、会议室、多功能展示厅等场地服务;
2.融资贷款。孵化器设立种子基金,助推入孵企业成长;举办金融对接会,协助企业贷款、信用担保及抵押登记、创投评估、融资咨询等金融服务;为有意愿在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对接相关机构进行辅导和培训;
3.项目扶持。对于入孵的优质项目,可向市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人社局、畜牧局等部门推荐,给予一定的项
目扶持。
第六条 基础类服务
1.技术服务:协助入孵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其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
2.路演推广:举办路演活动,促进创业企业之间、创业企业与投资人之间的交流沟通;加大媒体对外宣传力度,使入孵企业得到有效推广;
3.辅导培训:为入孵企业提供项目辅导和培训服务。举办培训活动,包括农业技术、商业模式、案例分析、思维拓展等容,提升入孵企业的创新创业能力;
4.社交平台:积极引导创业者建立创业俱乐部,开办创业者联谊会、创业分享会、创业沙龙等活动,支持举办创业论坛、创业沙龙;
5.人才服务:高端人才按照“拎包入驻”要求,提供相应的创业孵化服务;协助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对引进人才给予一定额度资助资金;
6.第三方企业服务:为优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物业管理和配套服务,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与入孵企业共同成长,构建孵化器的核心竞争力。
第七条 增值服务
1.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致力于建立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据库,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生产经营提供服务,为政府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参考依据。主要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信息服务,交易服务,交易鉴证服务;农村产权经纪及托管服务;投融资咨询;资产评估中介服务;招投标、拍卖的代理;产权质(抵)押及融资的相关服务。
2.农科星创天地:集创客项目对接、资源植入和互动交流为一体的孵化器创业咖啡品牌,旨在为创业者们提供自由办公、交友、项目探讨、资本相亲和导师指导、企业咨询与策划等服务;
3.电商培训教室:承载全市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和入孵企业培训会等团体活动,通过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的方式,联合农村电商协会和农业科技协会组织,打造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试验田。
4.孵化成果展示厅:面向全市区县,针对各县、区不同的地区特色农产品,汇集区县特色农产品,通过线上线下互动引流的方式打造一个区域特色网货的云平台和展示窗口。
5.技术专家库:充分利用市外大学、科研院所等的技术人才、科研成果,引进优秀的研发人员,聘请权威专家,解
决企业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
6.市场开发:根据市场开拓经验、专业背景和产业链关系网络,整合资源,促进入孵企业的市场推广。
第八条 两类三级孵化体系
两类孵化:产业孵化、企业孵化。依据区域产业发展状况,提取产业孵化要要素、企业孵化要素,采用多种孵化服务模式,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实现区域企业创新转型、产业升级发展的目标。
产业孵化四大要素:市场、科技、人才、金融,整合省、东部及国际部分资源,提升孵化器产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孵化器产业服务功能,以孵化器为载体,国家级农业产业园区为依托,实现区域农业部分行业竞争力显著提升。
根据初创企业成长规律: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设置“企业三级孵化体系”,具体为:
1.创业预孵化(种子期)
(1)定义:预孵化又叫前孵化,是把想法变成产品、把产品变成项目、把项目变成企业的过程。孵化器帮助有创业想法,但尚未进行市场验证或未完成商品化进程的创业者,实现创业项目从构想、设想阶段到项目公司化阶段进行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