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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册 土建工程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石方及基础排水。
二、同一工程的土石方类别不同,除另有规定外,应分别列项计算。土石方类别详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三、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夯实后的体积(实方)计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见下表: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天然密实度体积 0.77 1.00 1.15 0.92 虚方体积 1.00 1.30 1.50 1.20 夯实后体积 0.67 0.87 1.00 0.80 松填体积 0.83 1.08 1.25 1.00 注:虚方指未经碾压、堆积时间≤1年的土壤。
四、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采用井点排水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时,土方开挖应按干土计算,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套用基础排水相应定额,不再套用湿土排水定额。
五、挖土方工程量应扣除直径800mm及以上的钻(冲)孔桩、人工挖孔桩等大口径桩及空钻(挖)所形成的未经回填桩孔所占体积。挖桩承台土方时应乘以相应的系数,其中:人工挖土方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8;人工挖土方单项定额乘以系数1.25;机械挖土方定额乘以系数1.1。
六、土石方、泥浆如发生外运(弃土外运或回填土外运),各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按本章相关定额执行;弃土外运的处置费等其他费用,按各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人工土方:
1.人工挖房屋基础土方最大深度按3m计算,超过3m时,应按机械挖土考虑;如局部超过3m且仍采用人工挖土的,超过3m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5;挖其他基础土方深度超过3m时,超过3m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计算。
2.房屋基础土方综合定额综合了平整场地,地槽、坑挖土、运土,槽坑底原土打夯,槽坑及室内回填夯实和150m以内弃土运输等项目,适用于房屋工程的基础土方及附属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基础土方、地沟土方及局部满堂基础土方,不适用于房屋工程大开口挖土的基础土方、单独地下室土方及构筑物土方,以上土方应套相应的单项定额。
3. 房屋基槽、坑土方开挖,因工作面、放坡重叠造成槽、坑计算体积之和大于实际大开口挖土体积时,按大开口挖土体积计算,套用房屋综合土方定额。
4.平整场地指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高于或低于)30cm以内的原土找平。如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30cm以上时,应另按挖、运、填土方计算,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5.本章定额挖土方除淤泥、流砂为湿土外,均以干土为准。如挖运湿土,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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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定额乘以系数1.18。湿土排水(包括淤泥、流砂)应另列项目计算。
6.基槽、坑底宽≤7m,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底面积≤150m2 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及平整场地挖土厚度在30cm以上的,均按一般土方套用定额。 八、机械土方:
1.机械挖土方定额已包括人机配合所需的人工,遇地下室底板下翻构件等部位的机械开挖时,下翻部分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3。如下翻部分实际采用人工施工时,套用人工土方综合定额乘以系数0.9,下翻开挖深度从地下室底板垫层底开始计算。
2.推土机、铲土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时,运距按斜坡长度乘以下表系数: 坡度系数表
坡度(%) 系 数 5~10以内 1.75 15以内 2.00 20以内 2.25 25以内 2.50 3.推土机、铲运机在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的挖土区施工时,推土机定额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定额乘以系数1.17。
4.挖掘机在有支撑的大型基坑内挖土,挖土深度在6m以内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挖土深度在6m以上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4,如发生土方翻运,不再另行计算。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工作时,定额乘以系数1.25,铺设垫板所增加的工料机械费用按每1000m3增加230元计算。
5.挖掘机挖含石子的粘质砂土按一、二类土定额计算;挖砂石按三类土定额计算;挖松散、风化的片岩、页岩或砂岩按四类土定额计算;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推一、二类土乘以系数0.77。
6.本章中的机械土方作业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定额中已包括含水率在25%以内的土方所需增加的人工和机械;如含水率超过25%时,挖土定额乘以系数1.15;如含水率在40%以上时另行处理。机械运湿土,相应定额不乘系数。
7.机械推土或铲运土方,凡土壤中含石量大于30%或多年沉积的砂砾以及含泥砾层石质时,推土机套用机械明挖出渣定额,铲运机按四类土定额乘以系数1.25。 九、石方:
1.同一石方,如其中一种类别岩石的最厚一层大于设计横断面的75%时,按最厚一层岩石类别计算。
2.石方爆破定额是按机械凿眼编制的,如用人工凿眼,费用仍按定额计算。
3.爆破定额已综合了不同阶段的高度、坡面、改炮、找平等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应按实计算。
4.爆破定额是按火雷管爆破编制的,如使用其他炸药或其他引爆方法费用按实计算。
5.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雨积水除外)计算的,如带水爆破,所需的绝缘材料费用另行按实计算。
6.爆破工作面所需的架子,爆破覆盖用的安全网和草袋、爆破区所需的防护费用以及申请爆破的手续费、安全保证费等,定额均未考虑,如发生时另行按实计算。 7.基坑开挖深度以5m为准,深度超过5m,定额乘以系数1.09。
8.石方爆破,沟槽底宽大于7m时,套用一般开挖定额;基坑开挖上口面积大于150m2时,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5。
9.石方爆破现场必须采用集中供风时,所需增加的临时管道材料及机械安拆费用应另行计算,但发生的风量损失不另计算。
10.石渣回填定额适用采用现场开挖岩石的利用回填。 十、基础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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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轻型井点、喷射井点排水的井管安装、拆除以根为单位计算,使用以套.天计算;真空深井、自流深井排水的安装拆除以每口井计算,使用以每口井·天计算。
2.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未考虑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1.2m、喷射井点管距2.5m确定。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构)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放2m计算。
二、地槽、坑挖土深度按槽坑底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三、地槽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基础底净长计算,不扣除工作面及放坡重叠部份的长度,附墙垛凸出部分按砌筑工程规定的砖垛折加长度合并计算,不扣除搭接重叠部分的长度,垛的加深部分亦不增加。
四、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如施工组织设计未规定时按以下方法计算:基础或垫层为混凝土时,按混凝土宽度每边各增加工作面30cm计算;挖地下室、半地下室土方按垫层底宽每边增加工作面1m(烟囱,水、油池,水塔埋入地下的基础,挖土方按地下室放工作面)。如基础垂直表面需做防腐或防潮处理的,每边增加工作面80cm。砖基础每边增加工作面20cm,块石基础每边增加工作面15cm。如同一槽、坑遇有多个增加工作面条件时,按其中较大的一个计算。地下构件设有砖模的,挖土工程量按砖模下设计垫层面积乘以下翻深度,不另增加工作面和放坡。 五、有放坡和工作面的地槽、坑挖土体积按下式计算: 1.地槽:
2.地坑:(方形) (圆形)
式中:V——挖土体积(m3); K——放坡系数;
B——槽坑底宽度(m); C——工作面宽度(m); R——坑底半径(m); H——槽、坑深度(m); L——槽、坑底长度(m)。 六、人工土方:
1.综合定额工程量,以房屋基础地槽、坑的挖土工程量为准。
2.地槽、坑放坡工程量按施工设计规定计算,如施工设计未规定时按下表方法计算: 人工土方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深度超过(m) 放坡系数K 说 明 一、二类土 1.2 0.50 1.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类别厚度加权三类土 1.5 0.33 平均计算; 2.放坡起点均自槽、坑底开始; 四类土 2.0 0.25 3.如遇淤、流砂及海涂工程,放坡系数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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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填土及弃土工程量:
(1)地槽、坑回填土工程量为地槽、坑挖土工程量减去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或自然地面标高)以下的砖、石、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构件及基础、垫层工程量。
(2)室内回填土工程量为主墙间的净面积乘以室内填土厚度,即设计室内与交付施工场地地面标高(或自然地面标高)的高差减地坪的垫层及面层厚度之和。底层为架空层时,室内回填土工程量为主墙间的净面积乘以设计规定的室内回填土厚度。
(3)弃土工程量为地槽、坑挖土工程量减回填土工程量乘以相应的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中的折算系数。
4.挖管道沟槽土方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窨井所占长度,各种井类及管道接口处需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沟底宽度按施工设计规定计算,设计不明确时,按管道宽度加40cm计算。 七、机械土方:
1.机械土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开挖范围及有关内容计算;
2.余土或取土运输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需要发生运输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3.场地原土碾压面积按图示碾压面积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尺寸计算。 4.机械运土的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1)推土机按推土重心至弃土重心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铲土按铲土重心至卸土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按挖方重心至弃土重心之间的最短行驶距离计算。
5.机械挖土方全深超过下表深度,如施工设计未明确放坡标准时,可按表列系数计算放坡工程量。施工设计未明确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时,可参照人工土方标准计算。 机械土方放坡系数表
放坡系数K 土壤类别 深度超过(m) 坑内挖掘 坑上挖掘 一、二类土 1.2 0.33 0.75 三类土 1.5 0.25 0.5 四类土 2.0 0.10 0.33 注:凡有围护或地下连续墙的部分,不再计算放坡系数。
八、石方:
1.一般开挖,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槽坑爆破开挖,按图示尺寸另加允许超挖厚度:软石、次坚石20cm;普坚石、特坚石15cm。石方超挖量与工作面宽度不得重复计算。
3.机械明挖出碴运距的计算方法与机械运土运距同。 4.人工凿石、机械凿石,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九、基础排水:
1.湿土排水工程量同湿土工程量。
2.轻型井点以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以30根为一套,使用时累计根数轻型井点少于25根,喷射井点少于15根,使用费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7。
3.使用天数以每昼夜(24h)为一天,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使用天数计算。
附表: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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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普氏分类 分类 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度 极限压碎 用轻钻孔紧固 下平均容强度 开挖方式 机钻进1m及工具 系数f 耗时(min) 量() () 1500 1600 1200 600 1600 1600 1700 1400 1100 1650 1750 1900 1800 1750 1790 1400 1900 1950 1950 2000 2000 1950 用尖锹并同时用镐和撬1.0~棍开挖1.5 (30%) 用尖锹并同0.8~时用镐开挖1.0 (30%) 用锹开挖并0.6~少数用镐开0.8 挖 0.5~0.6 Ⅰ 一 、 二 类 土 壤 Ⅱ 三 类 土 壤 Ⅲ 四 类 土 壤 Ⅳ 砂 砂壤土 腐殖土 泥炭 轻壤和黄土类土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和碱土 平均15mm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石 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殖土 含有直径在30mm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殖土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殖土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料杂质的砂壤土 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粘土和冰粘土 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15~40mm的碎石和卵石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或卵石的自然含水量黄土 含有直径大于30mm根类的腐殖土或泥炭 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料的土壤 含碎石重粘土,其中包括侏罗纪和石英纪的硬粘土 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和重达25kg的顽石(总体积10%以内)等杂质的肥粘上和重壤土 冰渍粘土,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其含量为总体积10%以内 泥板岩 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kg的顽石 用尖锹开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