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场直播在新时期正面报道中的作用
王昊旸
(陕西师范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 ,陕西 西安,710062)
摘 要:电视技术的发展使电视新闻的采集、加工、传递变得更为快捷有效。中国电视新闻从技术手段到内容风格,从理论建构到业务实践都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电视新闻传播观念正在发生变化。新闻节目对于一个电视台来说,无论什么时候都是“立台之本”,都是提振电视台层次的不可或缺的一块“阵地”。从当年影响巨大的央视《直播中国》到去年湖南卫视新闻联播的直播节目《直播这一刻》,直播手段在正面报道当中的地位正在改变。本文试图通过论述电视新闻的本来特性,以及由此产生的电视新闻节目直播常态化,来讨论怎么样将现场直播这种新兴的报道手段与正面报道更好的相结合,为正面报道的宣传工作多做贡献。
关键词:现场直播 同步播出 正面报道 激活 传播理念
电视技术的发展使电视新闻的采集、加工、传递变得更为快捷有效。在世界电视业日益激烈的新闻竞争中,中国电视新闻从技术手段到内容风格,从理论建构到业务实践都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中国电视新闻传播观念正悄悄地发生变化。杨伟光同志在一次讲话中曾提出:“电视是全天播出的新闻媒介,它的时效观不是播今天的消息,而应该是刚刚发生的消息,甚至是正在发生的消息。”朝着这个目标,在近几年的时间里,除了中央电视台对一些大型突发事件进行了数次现场直播报道,充分体现了中国电视新闻传播的努力方向之外。面对重大事件,很多的地方台,尤其是作为中国大陆省级电视媒体的龙头—湖南卫视,在面对严肃,重大的问题时,尤其是在面对08年初的冰雪灾害和08年夏天的全省范围解放思想大讨论的事件中,也利用了现场直播的手段甚至是航拍来达到零时差的同步报道。不断将正面报道从抽象转为具象,从静态转为动态,从平面转为真正的立体。而与此同时,现场直播作为一种深入人心的全新的报道方式,在各种题材的正面报道实践创作中不断深化。充分体现电视新闻业面对纷繁多变的社会,在创作观念上的更新,以及对突破正面报道瓶颈所做的不懈努力的探索。
一、 传播理念的转换与正面报道的瓶颈
(一)平等的“受传关系”渐成主流
1、是“电视”看“人”,还是“人”看“电视”
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电视新闻传播更多地注重于客观记录,展示新
闻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在表达新闻事件时采用多重视听元素,尽力展现其各个层次、各个侧面,大量利用“同期声”记录人物谈话和现场实况音响等。观众在主动感受现场报道的信息多元化和多样化、复杂化的同时,有了选择信息的更大空间,并且具备了自主地解释报道意义的能力,受众地位无疑日渐提高。受众意识也在日益觉醒。
回顾我国电视新闻报道方式,我们不难发现,随着对传播研究的深入,在新闻报道中我们越来越多地注重对受众自主接受和解释信息的能力的开发。中国电视诞生之时,其报道内容主要是政策解释和政令的宣讲,很少介入新闻报道的过程。从传播的角度看,只强调传播者对接受者的有意影响,忽略对传播效果的研究,调动受众参与节目的积极性更无从谈起。此外,在那个年代,由于极端个人崇拜的原因,人们对于各种政策和政令是一种仰视的姿态,绝不会像今天出台一个政策,会有各方追踪报道,调查报道,所以电视无非是“让人们仰视的政策和政令”的传播工具罢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基于经济基础急剧变革,中国社会政治生活中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蓬勃发展。更多的电视人通过探索,对电视新闻传播中如何更好地实现传播价值,电视新闻传播如何适应受众,发挥媒介优势有了更多的感受和探索。随着传播学研究领域的深入,我们看到“媒介万能论”或“传者第一论”已无法解释传播过程中的诸多现象。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一书中提到“严肃的电视这种表达方式是自相矛盾的,电视只有一种不变的声音,娱乐的声音。”[1]虽然此话是波兹曼在该书中讲美国电视的,但是这种“娱乐的声音”是当前电视节目作为消费品的一个趋势。而谁来消费,当然是普通的受众。所以目前已经是一个“人”看“电视”的时代了
大量的电视新闻报道实践证明,电视观众由于个人差异、社会类型和社会关系等不同,对相同的信息会有不同的反映。媒介的传播效果是有限的。新闻传播如何应针对不同受众,提高传播的针对性。传播学研究中大量从心理学层面对劝服效果的研究成果,为电视新闻报道打开了思路。哈佛大学心理学家鲍尔提出的“固执的受众”理论,认为对顽固的受众来说,信息不是被动接受,而是主动发现的,重要的是受众如何处理信息。“使用与满足论”进一步强调受众的地位,用施拉姆的话来说就是“讯息是放在接受者爱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的地方”。[2]传者必须更注重受众的需求。 2、不要低估受众
以上,我们必须明确目前的主流传播趋势是“人”看“电视”,而不是“电视”看“人”,也就说这是一个尊重“受众”的年代。而尊重却并不是一句话就可以达到的,尊重受众的根本在于,媒体要拿受众“当回事。”
“今天的电视演播人员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传播者,是信息的催化剂,无论信息是新闻,商业广告,还是访谈对话,传播者的任务是建立在信息原创者与受众之间的沟通渠道。” [3]传播者毕竟是作为控制信息的一方,它站在较高的位置担负着主导的角色。传媒的报道会影响受众对某些问题重要的判断。同时某类议题或事件报道出现频率的多少也是受众判断其重要与否的依据,传媒通过有组织的报道引导人们思考某类问题。受众面对传播的内容既存在需求的权力,也存在抵制的自由。“我们也应看到,随着资讯社会日益发展,受众的意识已相应发生变化,受众在传播中的位置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希望通过媒介进行自我判断和选择。” [4] 现代传播中,受众与传播者存在着共同追求信息的平等关系。电视新闻报道自觉尊重这种平等关系,才能使信息顺利地、以最好的效果到达传播的彼岸。
在电视新闻报道中,正面报道的内容主要集中于解读国家热点政策、展现社会主义建设新成果、行业新发展。正面报道承担着传达政策、沟通民意的重要责任,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传受关系和受众心理变革的传播环境中,提升正面报道的传播效果、寻找创新点和突破口,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
(二)正面报道的时代定位和新时期受众对正面报道的需求 1、正面报道的时代定位
李瑞环同志曾经概括过正面报道的要点:我们所说的“正面”,所说的“为主”,就是要着力去宣传报道鼓舞和启迪人们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东西,鼓舞和启迪人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东西,鼓舞和启迪人们加强社会主义和法制建设的东西,鼓舞和启迪人们热爱伟大祖国和弘扬民族文化的东西,鼓舞和启迪人们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东西,鼓舞和启迪人们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社会的进步而奋斗的东西。总之一切鼓舞和启迪人们为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幸福和社会的进步而奋斗的新闻舆论,都是我们所说的正面,都应当努力加以报道。[12]
坚持正面报道为主的方针是党的新闻事业一以贯之的精神,但它同时必须具有鲜明的阶段性特征。根据以上李瑞环同志提出的六个“鼓舞和启迪”,加强和改进正面报道,就要与时代要求相符合。做到“三个不偏离”和“三贴近”。不能偏离实际,偏离中央的要求,偏离受众的需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
2、新时期受众对正面报道的需求
根据“新华社新闻研究所媒介产品调查研究中心和营销总平台合作2006年9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抽样调查”可以发现在重大主题报道方面,受众倾向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