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新项目审批及实施流程
为促进我科持续发展,提高学科整体专业技术水平,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结合我科的实际,特制定新技术、新项目的审批及实施流程。 1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包括:
1.1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1.2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1.3创伤性诊断和治疗项目; 1.6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1.5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2我院对新技术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管理。
2.1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2.2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2.3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卫生部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3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
3.1检验科开新技术、新项目的各室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管技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认真填写《医院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处。 3.2在《申请书》中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3.2.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情况(科学性、先进性、流行病调查情况等); 3.2.2临床应用意义、适应症和禁忌症等;
3.2.3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
3.2.4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操作流程和质量控制; 3.2.5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等各种支撑条件;
3.2.6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应急预案; 3.3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所需的医疗仪器、试剂等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各种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4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需在我院执业机构许可证批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4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流程:
4.1医务处对我科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4.1.1“新业务申请书”;
4.1.2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常规;
4.1.3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是否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4.1.4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仪器和试剂资质证件是否齐全;
4.1.5、它应当提交的材料;
4.2医务处审核符合条件的,交医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论证、审批,对于审核合格的新技术、新项目,医务处将给以书面文件批复。 5新技术、新项目实施流程:
5.1批准后的新技术、新项目,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按计划具体实施,医务处负责协调和保障,以确保此项目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
5.2在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向各临床、医技科室提供该项目宣传资料,并负责向临床解答该项目的各种专业问题。
5.3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例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立即停止该项目的临床应用,科主任立即向医务科报告,医务处根据实际情况给出书面答复:
5.1.1开展新项目的主要设备、设施及其它关键辅助支持条件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且质量控制不能得到保证,影响结果报告; 5.1.2发生与该项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