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7006-2012,含第1号修改单和第2号修改单)编制 序号 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结果 结论 16 4.6 对重(平如果对重(平衡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 衡重)的固定 4.7 (2)轿厢上应当装设一个在轿厢安全钳动作以前或者同时动作的电气安安全钳 全装置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悬挂钢丝绳应当报废: ①现笼状畸变、绳股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 ②一个捻距内出现的断丝数大于下表列出的数值时: 5.1 悬挂装置的磨损、断丝、变形等情况 钢丝绳类型 6×19 8×19 9×19 均布在外层绳股上 24 30 34 集中在一或者两根外层绳股上 8 10 11 一根外层绳股上相邻的断丝 4 4 4 股谷(缝)断丝 1 1 1 注:上述断丝数的参考长度为一个捻距,约为6d(d表示钢丝绳的公称直径,mm) 断丝的形式 17 18 19 5 悬挂装置 及旋转部件防护 ③钢丝绳直径小于其公称直径的90%。 ④钢丝绳严重锈蚀,铁锈填满绳股间隙。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不得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 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连接部件无缺损。 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固定应当采用带楔块的压紧装置,或者至少用2个绳夹或者具有同等安全的其他装置。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 强制驱动杂物电梯应当设置检查悬挂绳(链)松弛的电气安全装置,当悬挂挂绳(链)发生松弛时,驱动主机应当停止运行。 如果间接作用式液压杂物电梯设置了检查悬挂绳(链)松弛的电气安全装置,也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5.2 端部 固定 5.4 松绳(链)保护 20 21 在机房内、轿厢和对重(平衡重)上、井道内、液压缸上的曳引轮、滑轮、5.5 链轮,以及限速器及张紧轮等与钢丝绳、链条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旋转部 均应当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钢丝绳或者链条因松弛而脱件防护 离绳槽或者链轮、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者链与链轮之间 6.2 门关闭后,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不应大门间隙 于6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10mm 6.3 动力驱动的层门在关闭过程中,当人员或者货物被撞击或者将被撞击门重开 时,一个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开启 装置 6.4 门的运 层门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 行和导 向 6.5 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果层门开启(无自动关 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论何种原因),应当有一种装置能够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该装置采用闭层门 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 装置 6 / 7
22 ___mm 23 24 6 层门与层站 25 本报告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7006-2012,含第1号修改单和第2号修改单)编制 序号 26 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结果 结论 6.6 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紧急开锁后,紧急开 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锁装置 (1)每个层门都应当设置门锁装置,其锁紧动作应当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亦不能导致开锁; (2)锁紧元件的啮合应能满足在沿开门方向施加300N力的情况下,不会降低锁紧有效性; 27 6 层门与层站 6.7 门的 锁紧 (3)门的锁紧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电气证实,只有在层门锁紧后杂物电梯才能运行。 对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杂物电梯: ①额定速度不大于0.63m/s; ②开门高度不大于1.20 m; ③层站地坎距地面高度不小于0.70 m。 门的锁紧可以不由电气装置电气证实。但当轿厢驶离开锁区域时,锁紧元件应自动关闭,而且除了正常锁紧位置外,无论证实层门关闭的电气装置是否起作用,都应当至少有第二个锁紧位置 (1)如果一个层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杂物电梯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 (2)每个层门的闭合都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 28 6.8 门的 闭合 29 7.1 轿厢安全钳动作试验 7.2 对重(平衡重)安全钳动作试验 7 功能试验 7.4 运行试验 7.5 制动 试验 7.6 沉降 试验 7.7 破裂阀动作试验 (2)定期检验:轿厢空载,以额定速度或者检修速度下行,进行限速器一安全钳联动试验;对于采用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触发的轿厢安全钳,轿厢装有额定载荷,模拟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被触发的状态进行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30 轿厢空载,以额定速度或者检修速度上行,进行限速器一安全钳联动试验;对于采用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触发的安全钳,轿厢空载,模拟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被触发的状态进行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轿厢分别空载、满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下运行,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轿厢平层良好,无异常现象发生 (2)对于曳引式杂物电梯,轿厢空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行至行程上部,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当完全停止 31 32 33 对于液压杂物电梯,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停靠在最高服务站,停止10min,下沉应当不超过10mm 34 对于液压杂物电梯,轿厢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超速下行,使破裂阀动作,轿厢应当可靠制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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