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麻药品销毁制度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一、对使用过程中残损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要认真保存好, 对由于特殊情况造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超过有效期限而不能正常使用的,及时填写报损登记,双人签字。并通知本科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主管人员(护士长)确认后,由主管人员保管,等待处理。
二、药剂科对待报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认真填写销毁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品名、规格、单位、数量、有效期、销毁原因、批准部门。
三、对过期、损坏及由患者退回的剩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报损时,由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主管人员填写报损单,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经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主管领导、医院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区卫计委统一进行报损销毁处理。
四、对过期、损坏及由患者退回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及注射剂空安瓿进行销毁时 ,要向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主管领导、医院主要负责人提出销毁申请,经同意销毁后,在上级主管部门派出人员监督下统一销毁,销毁时,应有药剂科主管、医护部、监督人员在场监督下,进行销毁,签字确认。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销毁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 处置预案
1、当发生毒麻药品、精神药品丢失或被盗,要及时向保卫科、药剂科及院领导汇报;
2、核对丢失或被盗药品(毒麻药品、精神药品)的数量、品名、剂量;
3、配合保卫部门调查事件原因,并报公安机关、药监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4、丢失被盗药品数量巨大的,要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5、查找分析原因,属责任事故的,严肃处理责任人,认真做好整改措施。
三、 措施和要求
1、严格执行医院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制度,药品购进要有完备手续、购进渠道正规,入库时要认真清点核对药品的品名、剂 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凭证号等,验收和保管人员要签字。
2、毒 、麻、精神药品保管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库逐笔记录。
3、储存毒、麻、精神药品的库房、药房、要设有保险柜、防盗门、窗及网络监控系统等安全防范设施。
4、建立剩余麻药回收瓶。销毁毒、麻、精神药品,必须经医院批准后在相关部门监督下进行,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5、严格执行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用制度,严格各类药品的使用范围、处方量等,病历中应当存留下列材料复印件: (1)患者户籍薄或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2)患者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药销毁登记表
报损单位 报损原因 销毁药品名称 麻醉使用废销毁日期 弃药 销毁药品总量 销毁执行人 销毁监督人 主管领导监督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