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日期:
项目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将 项目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包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维保标的
维保标的(以下简称电梯)指的是附件1《维护保养电梯及金额明细表》中所列举的电梯,即电梯 台,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台,总计 台。乙方为清单中的电梯提供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服务,超出清单以外的甲方电梯若需要维保,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壹 年,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维保费用
1.清单范围内电梯,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维保费用中包含了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税费、利润等所有为实现本合同目的所需费用,合同期内,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款项。 四、 付款方式
1.季结费用:自合同期内第二个季度开始,每季度首月5日前,乙方将上一个季度相关结算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通知乙方审查结果。
(1)审查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2)审查未通过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整改后提交资料重新审查,直至审查通过,审查
第 2 页 共 12 页
通过后,按以上第(1)项约定执行。
2.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先向甲方出具等额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称: 帐号:
乙如确需变更收款账户,需提前20日书面通知甲方。 五、乙方服务范围
1.预防性例行保养
(1)乙方提供专业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常规检查和预防性例行保养,定期对电梯的各类部件进行系统地检查、清洁、调整和润滑。
(2)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完成15日、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详见附件2《电梯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单》)。
(3)乙方免费提供例行保养所需之材料。 2.纠正性保养
(1)在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费用在 元(含 元)/件以下的电梯零配件由乙方免费提供,费用在 元/件以上的电梯零配件经甲方确认后,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换电子板及变频器等配件,不得另外收取人工费和调试费。详见附件3《电梯 元以下免费零配件清单》。
(2)乙方必须储备电梯主要配件和常用易损零配件,一般性常用配件供应所需时间最长不应超过48小时。重大配件供应在双方协商的合理时段内解决,以保证电梯维修的及时,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解决。
3.热线服务
(1)乙方提供每天24小时,每周7天的故障处理服务并保留热线服务记录。
(2)在接到甲方紧急报修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派遣专业维保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故障处理。
(3)本合同列明的唯一有效的热线电话为 。 4.年检
乙方负责电梯年检相关工作,甲方积极配合乙方,甲方承担政府部门年检所发生的年检费用。乙方对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涉及保养环节、部位的整改内容、项目及时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发生复检,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 3 页 共 1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