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推进改造项目实施
“三旧”改造工作的重点就是推项目,促发展。政府主导改造项目有金星村改造、“二轻”工业小区、国营林场改造、西门口改造;单宗改造项目有鸿瑞实业公司改造、华侨城旧城改造、柯灯山自来水厂改造、威华科技工业园改造。其中,我办重点抓好政府主导改造项目的推进工作,其余各个改造项目稳步有序地推进。
1、按城市发展规划,发挥区位主导功能,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一是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创新地将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城市更新结合起来,利用图书馆、增城广场、增城歌剧厅等项目的区域经济效应,率先向市政府提出通过“三旧”改造中政府主导下以点带面的辐射方式把金星村打造成我街商业示范点;二是在固化金星村房屋与校对人口户籍的基础上根据金竹新城控规,联合中山大学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金星村改造规划初步方案,包括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三旧”改造实施步骤、经济平衡分析等,明确整体改造技术指标,打破各合作社杂乱引资、开发的局面;三是完善了24条行政村的历史用地手续,为旧村的城市化进程提供了用地保证;四是聘请了27名金星村各合作社干部成立金星村“三旧”改造办公室,引导金星村委会与各个合作社协商,争取以市场为导向的股份合作制模式引进社会资金,由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为主体实施旧村改造。
2、培养经济新增点,促进“退二进三”产业升级,转变企业发展模式。一是根据我市城乡总体利用规划,把二轻工业小区、鸿瑞实业有限公司制定为产业效能升级的经济试点,并完成立项申报工作;二是对“二轻”工业小区175亩工业厂房进行实地测量,完成了地上建筑物初步评估工作,收回增城市海绵厂、广鸿化纤厂之二、二轻工业总公司的45 亩用地,并引导其申请
1、金星村改造项目
(1)我办于2011年5月18日组织成立了金星村“三旧”改造办公室,聘请了27名金星村各合作社干部成立了8个工作小组。通过实地调查,我办已摸清金星村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人口结构、房屋架构及建筑面积、各类地块性质等。
(2)已委托中山大学城市规划设计院制定金星村改造规划初步方案,包括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三旧”改造实施步骤、经济平衡分析等。
(3)2011年8月,荔城街金星村“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召集了金星村两委干部、各社干部和党员召开了多次“三旧”改造动员大会,进一步宣传金星村改造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的重大意义和讨论下一步工作计划,商讨以村经济联社为主体实行股份制改造,引入相关企业合作开发或通过公开出让引入改造主体等改造方式,并取得了有效反馈。目前,金星村委会正与各个合作社协商相关事宜,争取实行股份制改造后,由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为主体实施旧村改造。
(4)我办于2011年11月编制、印刷《致金星村村民的一封信》和改造意愿征询书,同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金星村和金裕区进行入户调查,宣传“三旧”改造政策、派发相关资料并收集村民的意见进行统计分析。经统计,金星村改造意愿征询书共派发出约240份,收回95份,其中同意改造的有58户,不同意改造的有22户,未发表意见的有15户,同意率为61%;金裕小区改造意愿征询书共派发出39份,收回34份,同意改造的有31户,不同意改造的有3户,同意率为67%。
(5)积极协助金星村征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组解决金星村遗留问题,减少遗留问题对旧村改造的阻力。 2、“二轻”工业小区改造项目
(1)已完成宣传发动工作,在经过多次入户与权属主体沟通协调,获得土地权属单位同意后,已委托国土局测量队对项目范围内所有地上建筑进行实地测量,并委托评估公司完成了地上建筑物初步评估工作。
(2)在改造区范围内规划中线以东部分,根据“三旧”改造政策,考虑到规划路以东、申请自主改造部分虽属政府统一规划成片改造范围内,但其申请面积超30亩,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规划单元,且嘉汇房地产公司同意将其收购的广鸿纤维制品有限公司之二地块交给政府储备。根据该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我街决定将该项目分两部分实施:以规划路为中线,规划路东面定为市场主体收购改造区,面积72.955亩,改造主体为广州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规划路西面(含广州广鸿纤维制品有限公司之二、增城市二轻工业总公司、增城市海绵厂、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增城市农机总公司、荔城街庆丰村陂吓经济合作社、何兆雄、何敬潮、何兆铭的地块)为政府收回储备公开出让确定改造主体改造区,面积78.29亩。
(3)市场主体收购改造区已经我街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已上报市“三旧”办审批。在改造范围内规划中线以西,我街已与3个权属主体(增城市海绵厂、增城市二轻工业总公司、广鸿纤维制品有限公司之二)签订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收回储备土地面积共45.54亩。目前,我街正全力推进剩余地块的收储工作。
3、国营林场改造项目
(1)在市“三旧”办的指导下,我办积极与市“三旧”办研讨工作方案,完成了国营增城林场场部全体住户(158
户)对“三旧”改造的第一轮意见征询工作,并且取得约90%住户的支持。同时制定了该项目涉及庆丰村彭屋社拆迁农户的拆迁安置补偿初步方案,并完成了农户的改造意愿征询工作,获得了约71%农户的支持,为下一步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2)我办在积极协调国营增城林场及庆丰村陂吓社、汤屋社沟通的基础上,委托市国土房管局测量队对边界争议用地进行实地指界工作,争议用地补偿条件已与庆丰村基本达成协议。
4、西门口改造项目
(1)西门口改造项目地块上所有25户拆迁户已与我街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其中,需原址回迁居民14户,回迁商铺312㎡,回迁住宅1680㎡。
(2)已收回储备的土地有5.088亩,均为建设用地,无抵押无查封。另外0.14亩土地权属仍登记在增城市水果开发总公司名下,并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借款本金为40万元。目前,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已申请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拍卖该土地。我办已要求该院尽快执行拍卖该土地,并将该土地目前的规划用途(市政道路用地)告知评估公司和意向竞买人,争取在2012年上半年收回储备该土地。
5、鸿瑞实业公司改造项目
(1)该项目由鸿瑞实业公司申请自主改造,已上报市“三旧”办,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批准为我市的自主改造项目。
(2)对于该项目涉及的迳吓村集体厂房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我办已与鸿瑞公司和迳吓村委会多次协商沟通,并已与村委会达成初步补偿意向,计划于近期签订相关补偿协议,力争于2012年实施规划路与改造项目同时动工建设。
6、华侨城旧城改造项目
(1)该项目由广州创基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市场主体收购改造,基本完成对华侨城地块基本情况的调查核实,具体包括该土地的权属人、面积、闲置情况、欠缴规费情况、抵押查封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和农民问题等。
(2)改造主体广州创基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经以现金补偿方式兑现给夏街村第五、六、七合作社和罗岗村石角合作社留用地,并退还增城市华侨房地产开发公司历史已收取的42宗别墅购地款合计人民币1105.76万元,以及华侨公司拖欠的部分工程款,并已解决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商铺、天恩幼儿园拆迁补偿等问题。
(3)经与创基公司、市人民法院积极沟通、充分协商,创基公司经增城市人民法院裁定取得了17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目前正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且创基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权益人协商收购相邻几块土地事宜,并申报自主改造,力争2012年上半年完成该地块的收购工作并立项改造。
7、柯灯山自来水厂改造项目
该项目属完善征收手续项目,需补办用地手续。我办已会同土地权属人,按照政策提交完善征收手续所需的材料给市“三旧”办。该项目已经广州市政府批准,待准备齐相关资料后即可上报省政府审批。
8、威华科技工业园改造项目
(1)威华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初向我街道办提出对该238.881亩用地实行工业改商住的申请。我办已对该地块进行多次摸查及调研,并委托市土地房屋估价所对该项目按原用途和改造后规划用途的土地价值分别进行评估。
(2)由于项目申报过程中,柑桔场股权问题再次提出调整股权收益分配问题,因此,我办重新理清了威华集团与柑桔场、三联村多年的用地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我办针对威华股权利益分配问题、柑桔场和农
民边界争议问题等,于2011年4月12日在街道办与市“三旧”办、市农业局、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市政府法律顾问单位)、威华公司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协商处置意见,并向市政府建议采用政府主导改造模式将土地收回储备、公开出让,对威华科技园的三方股东按最新核实的出资估值确定其股份比例,由市农业局牵头处置柑桔场职工安置问题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