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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内训师管理制度
1、目的
1.1有效开发、利用银行内部的智力资源,实现内部资源的整合,充分打造银行知识共享的氛围,支持银行人力资源战略和培训计划的实现。
1.2积极培养和建设内训师队伍,为员工提供锻炼和成长的舞台,体现内训师在银行整体培训教育体系中的核心作用。
2、定义、来源及组织分工
2.1内训师:即内部培训师,指能够结合XX银行的发展要求,研究开发XX银行实际需要的培训项目,以及根据XX银行经营、管理的需要,掌握并运用现代培训理念和手段,策划、开发培训项目与培训课程,制定、实施培训计划,并从事培训执行活动的人员。 2.2来源:包括内部和外部。内部内训师为XX银行员工兼职担任;外部内训师为XX银行员工兼职担任。
2.3组织分工:内训师在行政上归属于所在单位及部门管理,在培训业务上初级内训师归属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管理,中级、高级内训师归属银行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管理。
3、内训师的权责
3.1内训师的权利
3.1.1参与制订银行年度培训计划,并具有培训课程、培训课时、培训方式、讲师选择的建议权。
3.1.2优先享受银行组织的各类培训师进阶、专业技能及管理培训课程。 3.1.3按照级别享受课时费的权利。
3.1.4按照所开发课程的定级享受课程开发费的权利。 3.2内训师的责任
3.2.1内训师是银行员工内部兼职的行为,不能因为培训或授受培训而影响本职工作。
3.2.2参与课程的前期培训需求调研,协助分析银行员工的培训需求,向银行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提供员工培训需求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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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协助银行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编制年度培训计划。
3.2.4开发设计有关课程,如培训教材、辅助材料、案例及游戏、授课PPT、试卷及标准答案等,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
3.2.5负责培训学员的考勤和考核工作。通过培训后阅卷、后期培训跟进,达到预定的培训效果。
3.2.6对其他讲师的授课技巧、方法、案例、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 3.2.7积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质、综合能力以及授课技巧。
3.2.8学习、消化外部培训课程,将其引入企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课程的内化。 3.2.9根据各级人力资源部门设计的培训方案和计划进行培训,如有改动应在开课前3天征得各级人力资源部门的同意
3.2.10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不断学习,经常开展专题培训。 3.2.11协助参与公司年度培训效果总结。
4、内训师的等级
4.1银行内训师划分为三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银行高层自本制度下发之日即自动成为中级内训师,进入内训师资库;中层自动成为初级内训师,进入内训师资库,符合中级内训师资格的,可以通过选拔后成为中级内训师。其他员工可以在制度下发之日7天内申请加入内训师团队。
4.1.1初级内训师:具有本专业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4.1.2中级内训师:具有本专业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或担任初级内训师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成绩80分以上者,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4.1.3高级内训师:具有本专业8年(含)以上工作经验或担任中级内训师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成绩90分以上者。优秀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4.2特殊人才,要求可以适当放宽。由银行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统一定级。 4.3本制度下发当年银行高层必须进行1门课程的讲授。以后将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评定。
5、内训师的选拔
5.1 选拔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5.2选拔工作的分工:银行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内训师选拔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内训师竞聘报名以及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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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选拔的条件:
5.3.1认同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5.3.2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敬业精神,热爱培训工作,能在不影响本岗位工作的前提下,积极配合银行培训工作的开展。
5.3.3在本岗位专业技能上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至少3年本专业的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突出。
5.3.4形象良好,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感染力、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编写讲义、教材、测试题的能力。
5.4选拔的流程(见附件六:选拔流程图):
5.4.1银行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下发招聘/选拔内训师的通知。
5.4.2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将通知在本单位内落实,做好内训师的报名竞聘组织工作,包括传达内训师选拔精神,鼓励员工竞聘;《内训师自荐/推荐表》(见附件一)的收集、整理、上报。
5.4.3银行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提报的内训师情况,通知相关人员接受面试(见附件九:面试通知单),安排3-5人的面试小组(见附件七:面试评分表),包括银行高层、人力资源部人员、相关专业岗位人员进行面试以及10分钟的不限题目试讲工作。
5.4.4根据面试及试讲结果,整理出合格人员名单,上报银行高层审批。
5.4.5面试、试讲不合格者和高层审批不合格者,进入后备师资库,次年内训师选聘时,对这部分人员直接给予面试资格。
6、内训师的聘用
内训师经过高层审批通过后,由银行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文聘任,并颁发相应级别内训师资格证书,证书一年一审,通过者可根据等级要求晋级,未通过者,给予半年的考察,如果不符合要求将不再聘用。
7、内训师的课程开发
7.1本制度下发实施的第一年,不对课程开发做要求,但同时当年内训师也不享受课程开发费。如果有课程开发,则按照7.2的标准享受课程开发费。
7.2制度下发实施的第二年开始,初级内训师需要一年开发1门课程;中级内训师需要一年开发2门课程;高级内训师需要一年开发1门课程。课程开发的数量将由银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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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在每年的年初进行修订公示。
7.3课程开发界定需经内训师部门负责人及银行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且在本单位进行过一次公司级培训。
7.4达不到课程开发数量的要求,当年内将按照实际数量比例享受相应比例课程开发费;如果没有开发任何课程,则不享受当年课程开发费。
8、内训师的培训发展
8.1银行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根据内训师的实际情况,安排相应内训和外训课程,以增强内训师的自身素质和专业技能的提升。
8.2银行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定期举行内训师的经验分享沙龙,提供经验交流的平台。
8.3银行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定期组织内训师与兄弟单位内训师进行知识分享与技能交流。
8.4内训师可以通过银行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借阅培训类书籍和光盘,以利自身素质的提升。
9、内训师的管理
9.1银行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统筹管理银行内训师队伍,建立、完善内训师档案。同时与兄弟单位合作,掌握外部内训师的详细情况,以便进行资源整合。
9.2各级人力资源部按照内训师等级,分别负责银行内训师的日常管理、授课、考核等工作。
9.3内训师的直接领导应大力支持内训师的日常培训工作,在内训师不耽误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尽量给予充分的配合。
9.4内训师应严格按照各级人力资源部的培训计划来执行课程的讲授,如果因自身原因无法进行课程的讲授,需提前三天通知各级人力资源部,另行安排其他讲师。
9.5内训师在执行培训之前,需深入接触受训人员,通过一对一访谈或座谈、工作观察等方式进行培训需求调查(见附件十:培训需求调查表)。在调查研究的过程中,尽量不要影响受训人员的日常工作。
9.6 内训师在进行课程讲授时,如果是标准化的课程,不需要提前会课,如果是非标准化的首次讲解的课程,需要在开课前3天进行会课,会课由各级人力资源部人员、目标学员代表、目标学员部门领导共同参与,并进行课程的意见反馈。(见附件八: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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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作业流程图)
9.7内训师在课程开始前1天,自我进行模拟演练,熟悉场地,调试设备,以备第二天的课程进行。
9.8课程进行过程中,内训师要注意控制课程的进度,维持课堂纪律,调动学员学习情绪。课程结束后,由学员进行课程的评价反馈和讲师的评价反馈,表单由培训服务人员收集,由各级人力资源部统计分析,银行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留档备案,提交给内训师建议意见即可。(见附件二:课程评价反馈表;附件三:讲师评价反馈表)
9.9课程结束后二周内,内训师要与学员的上级领导进行沟通,了解培训效果,并进行课程的改进、完善。
9.10银行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培训师的集体学习,提升活动。根据银行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确定的课程框架,对不同的主题成立课程开发小组,各小组不定期召开讨论会,对课程的开发进行研讨。
9.11公司级重要培训课程,内训师需要根据银行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的要求在培训后3天内出具培训总结报告。(见附件四:培训总结报告)
10、内训师的考核
10.1日常考核
10.1.1各级人力资源部负责内训师的日常考核,通常在课程结束后3天内完成考核。日常考核通过受训学员对课程及讲师的评价反馈为主。
10.1.2各级人力资源部要对每次课程后的各项指标收集齐全,保存完整,计算精确,用于年度考核基础数据的支持。
10.2年度考核
10.2.1银行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于每年1月组织对内训师进行年度考核评定。(见附件五《内训师年度考核表》)
10.2.2课程开发数量:课程开发数量根据实际数量占应开发数量的百分比进行换算得分,如标准为一年1门课程,实际开发2门课程,则得分=2/1*100=200分。
10.2.3讲师评价平均分:根据一年内所上课程的讲师评价平均分来统计。 10.2.4课程评价平均分:根据一年内所上课程的课程评价平均分来统计。 10.2.5考核结果由银行人事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上报银行高层审批。
11、内训师的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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