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中保协发(2013)88号)
(2014-04-25 1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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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分类: 保险人生 健康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法医学会 联合发布 前言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
1 神经系统的结构和精神功能 1.1 脑膜的结构损伤
1.2 脑的结构损伤,智力功能障碍 1.3 意识功能障碍
2 眼,耳和有关的结构和功能 2.1 眼球损伤或视功能障碍 2.2 视功能障碍
2.3 眼球的晶状体结构损伤 2.4 眼睑结构损伤
2.5 耳廓结构损伤或听功能障碍 2.6 听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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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声和言语的结构和功能 3.1 鼻的结构损伤 3.2 口腔的结构损伤 3.3 发声和言语的功能障碍
4 心血管,免疫和呼吸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4.1 心脏的结构损伤或功能障碍 4.2 脾结构损伤 4.3 肺的结构损伤 4.4 胸廓的结构损伤
5 消化、代谢和内分泌系统有关的结构和功能 5.1 咀嚼和吞咽功能障碍 5.2 肠的结构损伤 5.3 胃结构损伤
5.4 胰结构损伤或代谢功能障碍 5.5 肝结构损伤
6 泌尿和生殖系统有关的结构和功能 6.1 泌尿系统的结构损伤 6.2 生殖系统的结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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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神经肌肉骨骼和运动有关的结构和功能 7.1 头颈部的结构损伤 7.2 头颈部关节功能障碍
7.3 上肢的结构损伤,手功能或关节功能障碍 7.4 骨盆部的结构损伤
7.5 下肢的结构损伤,足功能或关节功能障碍 7.6 四肢的结构损伤,肢体功能或关节功能障碍 7.7 脊柱结构损伤和关节活动功能障碍 7.8 肌肉力量功能障碍
8 皮肤和有关的结构和功能
8.1 头颈部皮肤结构损伤和修复功能障碍 8.2 各部位皮肤结构损伤和修复功能障碍 前言
根据保险行业业务发展要求,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制定过程中参照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以下简称“ICF”)的理论与方法,建立新的残疾标准的理论架构、术语体系和分类方法。
本标准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国内重要的伤残评定标准,如《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符合国内相关的残疾政策,同时参考了国际上其他国家地区的伤残分级原则和标准。
本标准建立了保险行业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和保险金给付比例的基础,各保险公司应根据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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