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工程)
(NF-2010-0201)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制定
宁县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形式: 层数: 建筑面积: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 合同工期 工期: 天
开工日期: 竣工合同: 四、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 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大写): (人民币)元 (小写): 元 (其中:工程暂列金额 元,计日工 元,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元,总承包服务费 元。) 2、综合单价:详见承包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见附件4:)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件; (4) 本专用合同条款; (5) 本通用合同条款; (6) 技术标准和要求; (7) 图纸;
(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件4:); (9)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 (10) 其他合同文件。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有关洽商、变更、签证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
赋予的定义相同。
八、 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
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
支付的款项。 十、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意见: 经办人: 审核机关(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