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理决定书
不知道行政处理决定
书是怎样的?没关系,下面是CN人才公文
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内容仅供参考。 行政处理决定书1
被处理人:杨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 案由:撤销房产登记发证行为 经查明:杨xx位于xx县城关镇解放路xx号的房屋xxxx年12月4日我局为其颁发了牟房权证字第 号房屋所有权,xxxx证书。xxxx年4
月23日xx县人民法院证明其所提交的房屋所有权属证明是无效的。鉴于以上情况,根据《郑州市房屋登记条例
》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撤销我局为杨xx位于xx县城关镇解放路xx号所做的房屋登记,并予以收回该房屋的牟房权证字第13957号房屋所有权证书。被处理人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县人民政府或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处理决定书自公告
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xx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xxxx年8月6日 行政处理决定书2
xx市xx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xx区东风西路中兴横地段建设一幢13层办公商业综合楼工程(西场电子城),根据《关于修建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意见
的复函》(荔人防建〔xxxxx〕1号)批复
,该项目应建5级防空地下室1467平方米。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你公司未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落实防空地下室建设,导致防空地下室达不到应有的防护要求且无法整改。你公司于xxxx年7月16日向
我办书面作出《关于西场电子城项目人防工程申请缴纳易地建设费的说明》,申请该项目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考虑到该项目纳入了市“烂尾楼”项目,又存在结构安全问题,我办同意该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并于xxxx年7月20日向你公司发出《关于缴纳易地建设费的通知
》(穗民防易〔xxxx〕6号),该项目应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366.75万元。之后,我办多次催促你公司缴纳易地建设费,但你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目前该综合楼已投入使用,至今仍未缴纳易地建设费。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第九条、《xx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九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条;《xx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经研究,依法决定如下:
责令你公司于xxxx年4月30日前凭《xx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xx市指定银行网点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366.75万元。 如你公司逾期不履行,我办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根据情况采取处罚措施。
如你公司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六十日内向xx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2、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1.执法依据
2.xx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xx市民防办公室 xxxx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