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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湿陷性黄土路基
1.3.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湿陷性黄土地区高速公路路基填筑,也可供其他同等地质条件下其他等级公路路基施工参照执行。
1.3.2 施工准备
1.3.2.1 技术准备
1. 认真审核施工图和设计说明书,进行图纸会审,会审记录经有关方面签认。 2. 编制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开工报告已办理完毕。
3. 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其内容包括导线、中线、水准点复测,横断面检查与补测,增设水准点等。 4. 确定取土场,并对路堤填料进行复查和取样。 5. 对用作填料的土进行下列试验项目:
(1) 液限、塑限、塑性指数、天然稠度或液性指数。 (2) 颗粒大小分析试验。 (3) 含水量试验。 (4) 密度试验。 (5) 相对密度试验。 (6) 土的击实试验。
(7) 土的强度试验(CBR 值)。
(8) 土的有机质含量试验及易溶盐含量试验。
(9) 黄土的湿陷性判定、黄土的自重湿陷性判定及湿陷等级。
6. 试验段施工
(1) 应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案做试验路段,从中选出路基施工的最佳方案,指导全线施工。
(2) 试验路段位置应选择在地质条件、断面形式均具有代表性的地段,路段长度不宜小于 100m。 (3) 试验段所有的材料和机具应与将来全线施工所用的材料和机具相同。通过试验来确定不同填料采用不同机具压实的最佳含水量、适宜的松铺厚度和相应的碾压遍数、最佳的机械组合和施工组织。一般按松铺厚度 300mm 进行试验,以确保压实层的均匀。
(4) 试验路段施工中应加强对有关指标的检测;完成后,应及时写出试验报告。如发现路基设计有缺陷时,应提出变更设计意见。
1.3.2.2 材料要求
1. 路堤填料
(1) 湿陷性黄土,其湿陷系数 δs≥0.015,按湿陷性质不同分为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和自重湿陷性黄土。
(2) 新、老黄土均适用于路基填筑。新黄土为良好的填料,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优先选用新黄土。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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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透水性差,干湿难以调节,大块土料不易粉碎。所有填料应进行野外取土试验,符合表 1-4 的规定时, 方可使用。
2. 复合土工膜:采用涤纶长丝纺粘非织型复合土工膜,为二布一膜结构,符合《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T 019)的有关规定。
3. 土工网格:采用硬质平网,其纵、横向抗拉强度、最大延伸率应满足《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 规范》(JTJ/T 019)的有关规定。
4. 土工钉:采用 φ18 钢筋,长度为 1.2m,用于加固陡坎和填挖结合部。插钉 A:采用普通 φ18 钢筋; 插钉 B:采用普通 φ8 钢筋。以上两种插钉均用于固定土工网格,如图 1-1、图 1-2 所示。
图 1-1 插钉 A 图 1-2 插钉 B
5. 石灰:生石灰 CaO、MgO 含量不小于 80%,未消化残渣含量不大于 15%。
6. 膨胀螺钉、高强螺栓及钢板条:用于对桥头台背土工网格进行固定,其技术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 1.3.2.3 机具设备
1. 机械:主要有推土机、铲运机、装载机、挖掘机、平地机、自行式羊足压路机、振动压路机、自卸汽车、 洒水车及旋耕耙、蛙式打夯机、手扶式振动夯等。
2. 工具及检测设备:小推车、铁锹;环刀、灌砂筒、弯沉仪、靠尺、钢尺等。 1.3.2.4 作业条件
1. 场地已清理、平整,临时施工便道已修筑完毕,施工用水、电满足施工要求。 2. 路基沿线黄土陷穴及需做地基处理的路段已查明。 3. 地上及地下障碍物等已处理完毕。 4. 临时排水、防水设施已施工完毕。
1.3.3 施工工艺
1.3.3.1 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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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放线→清表→处理地下陷穴→地基加固→路基施工 1.3.3.2 操作工艺
1. 测量放线
参照由测量队制订的道路工程施工测量专项方案执行。 2. 清表
参照 “路基土石方”相关内容进行。 3. 处理地下陷穴
(1) 根据施工前调查提供的陷穴,进一步探明陷穴的供给来源、水量、发展方向及对路基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2) 对通过路基路床的陷穴,要向上游追踪至发源地点。在发源地点把陷穴进口封堵好,并引排周围地表水,使其不再向陷穴进口流入。
(3) 对已有的陷穴,可以采用灌砂、灌浆、开挖回填等措施。开挖的方法可以采用导洞、竖井和明挖等。具体措施的适用范围、处理方法及要求见表 1-5。
(4) 处理好的陷穴,其土层表面均应用 3∶7 灰土填筑夯实或铺填老黄土等不透水材料加以改善, 其厚度应按设计要求执行。如原设计未作明确规定时,其厚度不宜小于 300mm,并将流向陷穴的附近地面水引离,防止形成地表积水及水流集中产生冲刷。
(5) 黄土陷穴的处理范围,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宜在路基填方或挖方边坡外,上侧 50m,下侧 10m~ 20m。若陷穴倾向路基,虽在 50m 以外,仍应作适当处理。对串珠状陷穴应彻底进行处治。
(6) 黄土陷穴的处理方案、工作量等应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设计及监理单位认可,并履行相关手续后执行。
4. 地基加固
(1) 当地基土层具有强湿陷性或较高的压缩性,且容许承载力低于路堤自重压力时,应考虑地基在路堤自重和活载作用下所产生的压缩下沉。可分别采用重型压路机碾压、重锤夯实、强夯、灰土桩挤密加固、换填土等措施,以提高地基承载力,减少下沉量。
(2) 地基加固验收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路基施工。 5. 路基施工
(1) 排水、防水设施
1) 在路堑顶部及路堤的靠ft侧做好排水工程,将地表水、地下水引入有防渗层的水沟内排走。 2) 若基底为非湿陷性黄土,且无地下水活动时,做好两侧的施工排水、防水设施。
3) 若地基为湿陷性黄土,应采取拦截、排除地表水的措施,防止地表水下渗,减少地基地层湿陷性下沉。其地下排水构造物与地面排水沟渠必须采取防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