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 110KV变电所及附属工程 招标人名称:江苏悦达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规模:总造价约350万元。 设计单位: 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1 结构层次:砖混一层 基础类型: 项目地点:江苏悦达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施工方案的假定开工日期为2012年 7 月 1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招标内容:变电所土建、道路、围墙、大门等工程(详细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现场踏勘时间: 2012 年 6 月 27 日 18 时前,踏勘地点:江苏悦达纺2 织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 递交疑问时间: 2012 年 6 月 28 日 18 时前;递交方式:书面递交。 答疑(或补充通知)网上公布时间: 2012 年 6 月 29 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2 年 7 月 6 日9:00时 3 地点:盐都区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开标厅(盐城市盐都新区新都路618号盐都区政府一楼西侧) 开标时间: 2012 年 7 月 6 日9:00时 4 地点:盐都区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开标厅(盐城市盐都新区新都路618号盐都区政府一楼西侧) 5 投标人须每天登录盐都区招投标采购信息网,查询预算价(含暂估材料总价、发包人供应材料总价)、招标控制价、参考综合单价、招标答疑、补充通知、中标结招 标 概 况 果等相关内容,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能按要求及时查询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网址:http:// 招标人联系人:王其信 联系电话:0515-8858562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上岗证号: ):周静 联系电话:0515-89803566
1、招标方式及标段划分 1.1 本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 标段划分情况: 本招标项目共 一 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及建设规模如下: 一标段: 110KV变电所及附属工程 ,建设规模: 造价约350万元 ; 1.3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投标须知(含前附表)、通用条款、合同主要条款、附件等四部分以及根据通用条款第4.3条发出的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等内容组成。
2、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集体自筹资金 100 %,私有资金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资质和等级: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格,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自200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止,投标人及其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纪录。
3.5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在盐都区招投标采购信息网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6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如有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同时参加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一号标书)中如实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同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同时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多个项目均中标
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担保。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7中标人在中标后或合同实施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更换后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其资质等级和业绩不得低于原中标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经招标人同意,并将有关资料报盐城市盐都区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备案。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原中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后审办法。 5、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
6、投标保证金、图纸押金、招标文件工本费及履约担保
6.1招标人委托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进行代收、代管和代退管理。
6.2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5 万元。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收款人名称:盐城市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农行新区分理处 ,账号:426901040006806),并到收款单位(地址:盐城市盐都新区新都路618号盐都区政府大楼一楼西侧0158房间,电话:88112680)开具收据。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同时将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
6.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不收汇票),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 中标结果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对中标结
果的异议,全额无息退还。
6.5本招标项目提供电子图纸,请各投标人在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
6.6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 叁佰 元整(¥ 300 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6.7本招标项目履约担保的形式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5 万元。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应递交履约担保,并押存在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合同双方按合同履约后无息退还。
6.8中标人除按上述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指除被评审为废标外的所有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6.9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项目部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的其他账户缴纳的保证金无效。投标人的基本户资料未在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备案的,开具保证金收据前必须提供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10 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10.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6.10.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
6.10.3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10.4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的标准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的;
6.10.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
(纺织行业)江苏悦达纺织集团有限公司KV变电所及附属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