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5.3负责生产工艺参数的设置。 2.7.6仪表、电气工程师
2.7.6.1负责对电器仪表设备的安全标识进行验证。 2.7.6.2负责供电、气系统线路和管路的检查验证。
2.7.6.3负责对生产用计量器具进行检定(送检)并作好标识。 2.7.7原料车间
负责原料农残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同时需监控种植户各种农药化肥的正确使用,并按时对土壤、水及番茄样品送样进行农残和重金属的检测。 2.7.8动力车间
2.7.8.1负责确保提供的蒸汽符合食品加工要求。
2.7.8.2负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中规定的相关程序的落实。 2.7.9生产车间
负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中规定的相关程序的落实。 2.7.10关键岗位操作工
负责关键控制点的监控,及关键控制点纠偏行动的落实,同时作好记录。 2.7.1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
负责分子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和验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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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前提方案(PRP) 1前言:
本前提方案对产品生产的卫生环境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和活动进行了规定,这些规定是在国家法律法规、GMP法规及相关食品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目的是为加强基础设施设计规划、环境卫生、人员卫生和操作习惯控制,从源头防止对产品的污染。
本前提方案对下列项目进行了规定: ? 建筑物和相关设施的布局和建设;
? 包括工作空间和员工设施在内的厂房布局;
? 空气、水、蒸汽、能源的供给和其他基础条件的提供; ? 废弃物的清理和污水处理的支持性服务;
? 设备的适宜性,及其清洁、保养和预防性维护的可实现性;
? 对采购材料(如原料、辅料、化学品和包装材料)和产品处置(如储存和运
输)的管理; ? 交叉污染的预防措施; ? 清洁和消毒; ? 虫害控制; ? 人员卫生; ? 其他适用的方面。
前提方案是实施HACCP计划的基础,在有效实施前提方案的基础上,才可以对关键控制点进行控制,并最终生产出安全的食品。因此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2 适用范围:适用于产业管理部下属的分子公司(番茄酱和杏酱)。 3 术语定义
? 罐头食品:将符合要求的原料经处理、分选、修整、烹调(或不经烹调)、装罐
(包括马口铁罐、铝合金罐、玻璃罐、复合薄膜袋或其他包装材料容器)、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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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菌、冷却或无菌条件下制成的达到商业无菌的罐藏食品。
? 加工用水:罐头食品生产加工用水包括添加到罐头食品中作为有效成份的配汤
水,制冰用水,原辅材料洗涤用水,生产设施(场地、设备及工器具)的清洗用水,杀菌冷却水、人员的清洗用水以及检验用水等。
4 设施
4.1 厂区
4.1.1 工厂不得建在有碍食品卫生的区域,厂区内不得兼营、生产、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其他产品。
4.1.2 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锅炉房、贮煤场等应当远离生产区域和主干道,并位于主风向的下风处。
4.1.3 废弃物暂存场地应当远离车间,废弃物暂存容器应当选用便于清洗消毒的材料制成,结构严密,能防止害虫侵入;废弃物暂存场地应当定期清洗消毒;废弃物应当及时清运,避免污染原辅材料、水源、设备和厂区道路。
4.1.4 厂区建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原辅材料、化学物品、包装物料、成品的储存等辅助设施。
4.1.5 厂区应有与最大排水量相适应的排水系统。
4.1.6 工厂应当设有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与生产区域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污水的排放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规定;对一、二级循环水按规定频次及时进行更换。
4.1.7 厂区的道路应当路面平整、无积水、易于清洗;厂区应适当绿化,无泥土裸露地面;厂区原料流送沟应加固流送沟防护装置,防止异物污染和保证人员安全。 4.1.8 生产区域应当与生活区域隔离。 4.2 厂房
4.2.1 厂房有易彻底清洗、消毒的建筑材料建筑;结构合理,坚固完善,能妥善保养,正常使用;工厂内有足够的加工场地,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4.2.2 厂房的的设计能够严格防止蚊、蝇、鼠及其他害虫的进入和隐匿;并能有效防止烟雾、灰尘的污染。 4.3 生产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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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布局
4.3.1.1生产车间面积应当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提供足够的人员操作空间,车间内人均工作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
4.3.1.2生产设施布局合理,易于生产操作,工艺流程没有交叉和迂回,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4.3.1.3原辅材料、加工品、成品以及废弃物进出车间的通道要分开。 4.3.2天花板(吊顶)
4.3.2.1天花板能够防潮、防霉、防灰尘的积集和散落,表面涂层不易脱落。 4.3.2.2天花板能够防止蒸汽冷凝结露,在蒸汽较多区域装置倾斜顶棚或加护防护塑料罩,以防止冷凝水滴落污染产品。 4.3.3墙面和隔断
4.3.1车间内墙面和隔断应当使用无毒、浅色、防霉、不脱落的材料。
4.3.2车间内2米以下或者操作面以下的墙面和隔断的表面应当光滑而且防吸附、易于清洗。 4.3.4地面
4.3.4.1车间内地面为防滑、坚固、不渗水、防腐蚀的无毒材料,地面平坦、无积水,保持清洁和干燥。
4.3.4.2车间地面有1.5-2.0%的排水坡度,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保证排水畅通。 4.3.5门窗
4.3.5.1车间门窗应使用浅色,易清洗、不透水、耐腐蚀、表面光滑而且防吸附的材料制作,结构严密,生产车间内不得使用木制门窗。
4.3.5.2生产过程中必须或者可能要开启的窗户应当装设纱窗。
4.3.5.3所有与车间相连的门、产品出入口均有风幕或水幕,与车间相通的原料和产品通道均需在下部设置不低于30厘米的非木质防鼠挡板,与车间相通的井、排水沟、通风口均有金属网,确保车间的防蝇、防虫、防鼠的全封闭。 4.3.5.4车间内窗户有内窗台的,内窗台应当有倾斜度。
4.3.5.5进入清洁区的门应当是双向开或者向清洁区推开,能够自行关闭,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上锁。
4.4 更衣室、卫生间及卫生设施(消毒池、洗手设施)
4.4.1车间应设置有与车间相连但在车间之外,并且不对车间的卫生构成危害的更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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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洗手消毒设施。
4.4.2更衣室、卫生间设置满足实际需要,更衣室内为生产操作人员每人至少配备一组更衣柜,不得将食品与工作服存放在同一更衣柜中。更衣室面积为人均面积0.5平方米以上。卫生间便池蹲位按生产现场最大班操作人员5-10%配备,有独立的自动冲水设置。 4.4.3卫生间的门能够自动关闭、密封性好,卫生间内有洗手、干手设施及洗手标识,并配有清洁剂,水龙头为非手动开关,卫生间内有排气通风设施和防蝇防虫设施,卫生间门不能正对生产、包装区域。必要时卫生间门廊中可安装挂工作服的衣钩和鞋架。 4.4.4生产车间入口处设有宽度与门或者通道等宽,长度大于1.5米的鞋靴消毒池,消毒液深度不低于3厘米;如不设置鞋靴消毒池,入口处也可放置进入车间的专用鞋或鞋套(一次性),凡是进入车间的人员需更换鞋,同时需有专人负责对鞋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4.4.5车间入口处设置有数量按生产现场最大班操作人员5-10%配备的能正常使用的洗手、消毒、漂洗、干手设施及洗手标识,并配备有清洁剂、消毒液,水龙头为非手动开关。
4.4.6更衣室、卫生间、淋浴室、消毒设施、洗手设施有专人进行清扫和维护,保持设施的清洁、完整性和卫生、消毒用具的有效性,不得对生产车间卫生构成威胁。 4.5 生产设施
4.5.1车间内接触加工品的设备和工器具应当采用无毒、无味、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表面光滑、防吸附、坚固材料制作,在正常生产条件下与原料、洗涤剂(酸、碱洗液)不发生化学反应;构造易于检查、维护、清洗消毒,不积水。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密封圈及螺杆泵垫圈必须采用食品级。
4.5.2对容易造成污染需润滑的设备安装接油装置。
4.5.3设备应定期清洗,清洗设备时检查有滴漏现象的连接处橡胶圈的完整性,避免破损的胶片、零件进入物料中,定期检查螺杆泵的橡胶套的完整性,有脱落现象及时更换处理,并追溯脱落胶体,对受影响的产品进行评估。
4.5.4车间内不同用途的容器、管路有明显的标识区分,不得混用,车间清洁工具应分类存放并标识,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清洗。
4.5.5车间内废弃物垃圾桶应专用,有明显标识并配置非手工开启盖,废弃物容器为不透水材料制作。
4.5.6生产车间内不得使用竹木器具和容器(如竹木扫把、高粱杆扫把、木质桌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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