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十三五”科学
技术创新规划纲要》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呼政发[2017]28号 【发布部门】呼和浩特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6.27 【实施日期】2017.06.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十三五”科学技术创新规划纲要》的通知
(呼政发〔2017〕28号 2017年6月27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现将《呼和浩特市“十三五”科学技术创新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呼和浩特市“十三五”科学技术创新规划纲要
在客观分析“十二五”时期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和实施“十三五”科学技术创新规划纲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区域科 1 / 7
技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经济与
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是“十三五”期间呼和浩特市科技工作的主要目标,对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有重要意义。 一、“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呼和浩特市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紧紧围绕“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目标,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通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农业科技特派员专项、厅市产学研协同创新专项等科技专项计划,不断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大力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创新团队,狠抓区域性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着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加快发展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牧业和社会科技事业,圆满完成了“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各项目标任务,科技进步明显加快。
(一)科技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十二五”以来,呼和浩特成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赛罕区获批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呼和浩特市共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8项,实现零的突破;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进步奖66项,其中科技进步一等奖6项、二等奖13项、三等奖47项,约占自治区科技进步奖20%,比“十一五”增长16.1%。全市专利申请量累计9058件,年均增长17%以上;专利授权量累计5884件,年均增长18%。其中发明专利1379件,占自治区总量(3051件)的45.2%;每万人口拥有有效发明专利4.6件。全市新增各级各类创新载体、平台115个,比“十一五”增加100%。 (二)科技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十二五”以来,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条例 》 2 / 7
(2014年9月27日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奖励办
法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呼和浩特市专利费用资助及奖励办法》(呼政发〔2011〕38号)、《科学技术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呼政发〔2011〕51号)、《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若干意见的通知》(呼政发〔2011〕53号)、《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呼政发〔2011〕54号)、《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单位认定管理办法》(呼科字〔2016〕4号)、《呼和浩特市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实施意见》(呼政办发〔2012〕10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科技政策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三)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明显加快
“十二五”期间,我市围绕人才队伍、科技创新载体、各级各类研发机构、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使全市的科技创新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
创新型人才团队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引进博士或副高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229名,组建科技创新团队43个。创新载体不断壮大: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各1个、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个;拥有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8个;拥有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和特色产业化基地7个,培育市级都市休闲农业、生态观光农业、高效节水农业和规模养殖科技示范园47个;获得国家备案众创空间7个、自治区众创空间16个、自治区众创空间试点培育单位8个。研发机构建设成效明显:全市建成各级各类企业研发机构234个。其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7个,企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心136个,企业技术中心27个,重点实验室9个,自治区新型研究院7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4个,院士专家工作站4个。创新型企业逐年增多:全市拥有高新技术企业88家,占全自治区高企总数的37.1%,居全区首位;拥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6家、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5家;拥有自治 3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