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毕业设计经指导教师审阅后,在答辩前五天交毕业设计答辩小组,由其落实相应讲师专业职称及以上人员进行评阅。评阅人应认真评阅,写出具体而恰当的评阅意见,并评定评阅成绩。
对毕业设计的评阅意见主要包括: (1)内容是否正确,有无独创性;
(2)分析问题是否严密,处理数据是否恰当,结论是否正确; (3)文字表达及其他附件的水平。
评阅人根据上述内容写出评语及评定成绩后,才能进入答辩环节。 3、评定“答辩成绩”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均应在毕业答辩会上公开进行。学生答辩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课题任务、目的与意义;
(2)所采用的原始资料或参考文献等; (3)设计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 (4)设计的价值;
(5)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
提问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提问内容应包括: (1)要求进一步说明的问题;
(2)与题目有关的基本理论、原理、方法、认识等; (3)考察鉴别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答辩完成后,由答辩委员会(小组)写出评语,并评定成绩。每位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毕业设计的答辩,答辩完毕由答辩小组根据学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的成绩、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的意见以及答辩情况,评出成绩。毕业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能毕业。答辩结束,评选出优秀毕业设计,优秀的人数控制在5%以内。指导教师、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小组)成员在评分中要坚持严格要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毕业设计中独立完成的实际情况和评分标准做出评定。毕业设计的成绩采用五级计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分标准如下:
优秀: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能熟练地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在某些方面有独特的见解与创新。毕业设计立论正确、内容完整,结论合理,文档齐全、规范;独立工作能力强,科学作风严谨。文字条理清楚、书写工整,论述充分,文字通顺。答辩时思路清晰,论点正确,回答问题有理论根据,基本概念清楚,对主要问题回答正确、深入。
良好: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能较好地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毕业设计、立论基本正确,内容完整,结论合理且文档齐全、规范。独立工作能力较强。文字条理清楚、书写工整,论述充分,文字通顺,结构完整。答辩时思路清晰,论点基本正确,能正确回答主要问题。
中等:按期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在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上基本正确,但在非主要内容上有欠缺和不足。毕业设计内容基本完整,结论基本合理。文档基本齐全,基本符合规范,工作能力一般。论述有个别错误或表达不清楚,书写不够工整。答辩时对主要问题的回答基本正确,但分析不够深入。
及格: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在运用理论和专业知识中没有大的原则性错误。毕业设计质量一般,存在个别非原则性错误。答辩时讲述大致清楚,回答问题存在不确切之处。
不及格:未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工作态度不认真,在运用理论和专业知识中出现不应有的原则性错误。毕业设计有原则性错误。答辩时概念不清,回答问题不正确。
九、毕业设计工作过程管理
每个学生必须经过下列三个过程: (一)开题报告
每个学生必须作开题报告,只有通过开题报告的学生才能开展毕业设计工作。开题报告结束后,由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二)中期检查
由毕业设计领导小组组织安排进行中期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每位学生必须报告课题的完成情况。检查结束后,由检查小组给出成绩,对未达到要求的学生指导教师要给予指导并提出警告。
(三)毕业设计答辩
学生必须通过毕业设计答辩,方可获得毕业设计成绩。学院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在学生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开展前根据学生人数,毕业设计的研究方向以及教师力量分设若干毕业设计答辩小组,具体负责毕业设计的审阅、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毕业设计答辩小组至少应由3位教师组成,其中1人为组长,负责毕业设计答辩的具体组织工作。
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应于答辩前5天向答辩小组提交学生的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的评阅意见及评分。答辩小组成员按照答辩小组组长的安排交叉评阅本小组负责答辩的学生毕业设计,根据毕业设计要件、结构、论点、论据、见解以及是否有抄袭等情况,提出评阅意见和成绩建议。
答辩时,学生应首先介绍毕业设计的基本思想和主要内容(15分钟为限),然后对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问题一一作答,提问5-10分钟。答辩小组必须作好学生答辩记录,给出学生答辩成绩。 十、毕业设计收集与存档
(一)毕业设计的收集
学院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在组织完成学生毕业设计评审及答辩工作后,对各指导教师指导的毕业设计资料进行收集、汇总。
(二)毕业设计的质量检查
1、毕业设计的质量检查。在学生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学院毕业设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学生设计的情况进行抽检。抽查结果登记存档。
2、抽检的主要内容:毕业设计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题目难易度及工作量;选题的现实意义和实际价值;学生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研究设计能力、研究方法和手段应用能力;学生毕业设计的成果质量;指导教师及设计评阅人的评阅是否恰当,及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成绩评定是否符合实际等。
3、抽检专家选定:由幼师学院指定,应为副教授及以上人员。 4、抽检数量:原则上应按毕业生人数的10-20%进行抽查。
幼师学院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