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学院2015届学前教育专业(本科) 毕业设计工作实施方案
毕业设计是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锻
炼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对学生掌握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考核。为做好幼师学院2015届学前教育专业本科生毕业设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 宇 孙 霞 副组长:王燕如 闫 闳
成 员:王建英 杜淑娟 王瑞芬 赵晓英 刘彩梅 李慧英 范 娟
王改丽 姚小蓉
(二)毕业设计管理委员会(答辩委员会) 组 长:李慧英 郝建英
成 员:王燕如 闫 闳 白艳霞 孟庆艳 张 媛 闫三会
王静波 范 娟 王改丽 曹 晔 安雅嘉 高雅琴 常 超
(三)指导教师
王燕如 闫 闳 李慧英 郝建英 白艳霞 孟庆艳 张 媛 闫三会 王静波 范 娟 王改丽 曹 晔 安雅嘉 高雅琴 常 超 二、工作安排
1、组织与选题:2014年12月15日—21日
2、开题并填写任务书:2015年3月2日—3月8日(1周) 4、上交初稿:完成截止日期2015年4月30日 5、上交定稿:完成截止日期2015年5月22日
6、答辩与成绩评定:2015年6月2日—6月14日(2周) 7、总结评优及材料归档:2015年6月15日—6月22日 三、命题要求
毕业设计的指导工作应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命题具体要求:
1、每个题目必须明确课题来源、类别;必须详细说明本课题需要完成的主要内容、关键环节、具体要求及需要达到的目标;每个题目必须列出本课题完成过程中所需要用到的核心知识与内容;每个课题要求至少列出3篇以上的相关文献资料。
2、毕业设计题目的范围和深度,应紧扣培养目标,满足教学要求,符合学生已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要在能综合本专业课程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前提下,从本专业某些基础理论和学术问题或从学前教育和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中命题。
3、题目应有较强的应用性和实用性,毕业设计题目应尽量选自学前教学实际或科研课题。
4、题目应以充分的资料、文献数据作依据。
5、鼓励学科间的交叉,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应用能力。
6、课题命名必须科学规范。要求中文标题应不超过25个字,若有副标题,应与主标题统一用“--”分隔,总长不应超过35个字。课题名称应能准确概括课题内容,不能太笼统。学院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将对课题命名做严格审查,对不合格的题目将驳回限期重新拟定。
7、题目必须科学、合理。命题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题目要大小适中,既有一定的深度、广度,又要符合学生实际情况,可行性强,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能独立完成或可独立地做出阶段性成果,能得到充分的训练。 四、选题原则
1、选题要符合学前教育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方向。要在能综合本专业课程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前提下,从本专业某些基础理论和学术问题或从学前教育和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中选题。鼓励学生选做结合学校科研项目方面的课题,鼓励和支持学生选做有创新特色的课题。
2、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多人共同承担或参与的大课题可分成若干小课题,每个学生必须有毕业设计的独立子课题,各子课题应有明确的界限和内容不同要求。
3、选题应尽量结合幼儿园教学、教研、科研实际情况,在实际环境中进行。 4、选题要考虑自身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题目大小适中,可行性强,在一定时间内经自己努力可完成或可独立地做出阶段性成果。
5、鼓励学生自拟毕业设计题目,但要求学生自拟题目必须要在相关教师指导下完成,对于通过课题评审的自拟题目直接分配给该学生,其它学生不能选择该学生的自拟课题。
五、开题要求
1、幼师学院成立由本专业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组成毕业设计开题指导小组,全面负责本专业学生毕业设计的开题工作。
2、本科毕业生都必须认真填写《幼师学院本科毕业设计开题报告登记表》。学生在接到毕业设计任务书后认真收集资料,反复论证,两周内完成毕业设计的开题报告,填写开题报告登记表,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负责检查每个学生的开题准备情况;检查学生的文献综述和方案论证,判断是否已充分理解毕业设计的内容和要求;进度计划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具备毕业设计所要求的基础条件。经指导教师审查、填写意见后呈送开题指导小组审核。
3、开题指导小组负责本专业学生毕业设计开题报告的审定。开题指导小组应根据学生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方向、研究内容是否适当、难度是否适中、研究计划是否详实合理、开题报告写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就是否同意学生的开题签署明确的意见和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报送学院主管教学副主任审核批准。
4、开题审核通过的学生,不得擅自更换选题;开题未通过的学生,应及时根据开题指导小组的意见更换选题,向开题指导小组提出二次申请开题。
5、《幼师学院本科毕业设计 (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由学生、指导教师、开题指导小组、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学院教学科存档备案。 六、教学要求
毕业设计的教学要求应体现于整个工作的各个阶段中,可根据课题的特点而
有所侧重,但应达到如下的基本要求:
1、根据课题任务制定合理、可行的工作计划; 2、进行必要的调研和资料搜集、文献阅读; 3、独立完成毕业设计; 4、通过毕业设计答辩; 七、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既是毕业设计的业务指导者,又是工作的组织者。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好毕业设计的全过程。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学生选题,制订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对学生提出完成毕业设计的具体要求,指定主要阅读文献和参考资料;指导学生认真完成毕业设计的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
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设计研究的进度与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记录表》;指导学生认真完成毕业设计写作,审查学生毕业设计的写作质量,填写评语并提出是否同意该设计参加设计答辩的具体意见。毕业设计指导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全面负责学生毕业设计的指导和督促。因特殊情况学生不能按进度完成毕业设计研究工作,指导教师应及时向学院领导反映真实情况,协同院领导研究和落实补救措施。 1、每个学生都要有明确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由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
2、设计指导教师由学院统一指定。一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最多不超过6人,兼职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根据情况酌减。指导教师确定以后,不得随意更换。指导教师确因工作需要外出进修或调离,由学院指导小组委派水平相当的教师代理指导,并报学院主管教学副主任审批。
3、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教学要求指导学生选题。要向学生讲清课题意义、任务,提出明确要求,介绍主要参考文献,资料目录。要指导学生拟订毕业设计写作提纲,审阅学生设计撰写计划。
4、由指导教师根据选题拟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明确分阶段的教学要求和日程。
5、教师在指导毕业设计期间,必须按计划时间指导学生,保证对学生的指导和督促。要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进展情况和质量,深入调查学生科研现场,了解学生工作进程并指导学生解决理论上的难点和实践中的关键性问题。通过毕业设计指导培养学生的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 6、指导教师对所指导设计要写出评语,推荐优秀毕业设计,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7、教师在指导学生毕业设计期间,既要负责业务指导,又应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纪律教育。教师应切实纠正毕业设计脱离实际的倾向,坚决反对学生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行为,积极倡导科学、求真、勇于创新的优良学风。让学生严格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得随意离校做与毕业设计工作无关的事。如需请假,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累计超过规定时间的三分之一以上者,
其毕业设计按不及格处理。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或请假愈期者,视为旷课,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毕业设计要求与成绩评定
(一)毕业设计要求
1、每个学生必须独立完成毕业设计;
2、设计书写要规范、文字通顺、力求做到主题鲜明、结构严谨、综合性强; 3、设计要求按统一格式打印,统一封面,装订成册。 详细格式见幼师学院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设计格式要求。
(二)答辩组织及时间安排 1、组织工作
答辩前,学院毕业设计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的论文内容,由相关专业具有讲师或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的教师组成答辩小组,由答辩小组组织答辩。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除指导教师外,学院毕业设计答辩小组还为其指定一位评阅人。
2、答辩时间
答辩工作安排在2015年6月2日—6月14日,具体答辩时间由答辩小组组长确定。
(三)成绩评定
学生完成毕业设计后,必须通过“审阅”、“评阅”、“答辩”三个环节。 1、审阅(评定“平时成绩”)
学生将完成的毕业设计及其附件(包括任务书)一并交指导教师审阅。由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设计的完成情况及是否符合要求写出审阅意见,评定成绩。审阅内容主要包括:
(1)对综合运用所学基础进行实践的能力(包括资料分析、方案制订、立论、推理、文字表达等)的评价;
(2)对学生工作态度(对设计撰写的态度、组织纪律情况)的评价; (3)对学生毕业设计的质量的评价。
经指导教师审阅给出成绩后,才能进入评阅环节。未完成该环节者,不得进入评阅环节。
2、评阅(评定“评阅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