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后续管理资料目录
及说明
1、软件企业自评价综合表(见附表一)。
2、开发销售的主要软件产品列表或技术服务列表及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归集表(见附表二)。
3、汇算清缴年度企业人员构成情况表(见附表三)及公司人员情况说明(见附表四)。汇算清缴年度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企业职工社保总名单及缴费明细表),并提供当月缴费凭证;企业职工的学历证明、研究开发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研发人员的工资表(提供复印件)。
4、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说明及开发费用相关证明材料。
5、企业开发环境列表(见附表五)及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采购合同或购置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7、主营业务为软件产品开发的企业,提供至少1个主要产品的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软件产品测试报告;主营业务仅为信息技术服务的企业需提供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
明文件及基于该产品(或平台)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核心技术说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外知识产权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企业自主开发或拥有的一至两份代表性知识产权(如专利、布图设计登记、软件著作权等)的证明材料。
8、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为软件产品的提供与主要客户签订的一至两份代表性的软件产品销售合同;主营业务收入为信息技术服务的需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及付款凭证;嵌入式软件企业需提供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合同或发票;若硬件与软件未单独开票,需提供所有产品销售合同或发票,并提供硬件成本采购合同或发票和相关证明材料(并符合以下条件:产品销售合同发或发票汇总金额-(硬件成本采购合同或发票汇总金额)*1.1=嵌入式软件产品收入)。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集成电路产品测试报告或用户报告,以及与主要客户签订的一至两份代表性销售合同复印件。
9、企业汇算清缴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10、税务机关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 A4大小,正反面打印,附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
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企业自评价综合表
企业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指标 企业收入总额 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 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 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重 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 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重 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 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重 自主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 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重 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比重 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 占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比重 月平均职工总人数 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 占月平均职工总人数比重 研究开发人员 占月平均职工总人数比重 企业2019年所得税优惠金额 单位 万元 万元 万元 % 实际数 备注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人 人 % 人 % 万元 制表人: 企业负责人: 汇算清缴年度开发销售的主要软件产品或技术服务列表
及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归集表
企业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1、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 合同金额 自主开发销售(营软件产品名称/版本号 软件产品类型 合 计 2、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收入 技术服务合同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领域 编号 合 计 3、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收入 技术服务合同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领域 编号 合 计 4、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收入 技术服务合同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领域 编号 合 计 (万元) (万元) 合同金额 自主服务收入额 (万元) (万元) 合同金额 自主服务收入额 (万元) (万元) 合同金额 自主服务收入额 合同数量 (万元) 业)收入额(万元) 5、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销售(营业)收入 合同金额 软件产品名称/版本号 软件产品品牌 合 计 6、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总额(1+2+3+4) 7、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总额(5+6) 制表人: 企业负责人:
软件收入额 (万元) 合同数量 (万元) 注:该表可根据填报需要延页。
填报说明
根据财税〔2012〕27号文件第十六条的规定,该表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政策口径涵盖除已单列的集成电路设计之外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活动,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所列“信息技术服务”归集。
1、软件产品自主开发
指为用户提供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者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者在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软件的开发和经营活动。
主要包括基础软件、支撑软件、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信息安全软件、计算机(应用)系统、工业软件、软件定制以及其他软件的开发和经营活动,还包括软件外包服务。网站开发、动漫游戏开发可纳入应用软件开发。
2、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指基于需方业务需求进行的信息系统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并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缆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设备、
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后续管理资料目录及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