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直接接触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岗位工种的本公司员工,以及在本公司从事相关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 3.教育培训内容
公司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具体包括:
①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②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③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④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⑤应急演练。
⑥结合具体岗位所需要培训的内容。 4.教育培训形式
获得有关职业技能和职业卫生方面的培训既是每一个员工的权利, 又是应当履行的义务。公司有关部门应当保障职工的这一权利,安全部及时做好统计考核工作。
按照教育培训的内容,分为专项培训和集体培训。专项培训针
对的是从事专门作业的人员,就其作业过程当中涉及到的专门知识进行的培训,集体培训针对的是所有从作业的人员,就作业场所当中必须掌握的技能和职业卫生知识进行的培训。
按照教育培训的形式,分为宣传栏、集中讲座、参观学习、观看录像以及公司组织的实地应急演练。
5.凡是进入公司的新员工,在体检合格后,由安全部对其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安全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具体工作。已经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进行每年一次的职业安全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
附加说明:本制度由安全部起草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