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课件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目录
第七章 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 第八章 行政程序
第九章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第十章 行政赔偿 第十一章 行政复议 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法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二章 行政法历史发展 第三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第四章 行政行为概述 第五章 抽象行政行为 第六章 具体行政行为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一节 行政法的概念
一、行政的概念
1、概念: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及法律规范授权的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又被称作公共行政。 解读“行政”定义的困境 2、特点:
(1)公共行政与私人行政的比较 性质区别 主体区别 目的区别 对象区别 手段区别
(2)公共行政与其他国家职能的比较 主体区别 对象区别 方式区别
二、行政权的概念 1、行政权
行政主体依法享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 务进行组织、管理的权力。如行政处罚权、 行政许可 权和行政立法权。 2、与行政职权、行政权限的关系。
行政职权是与一定的职位或部门相联系,一般用来形容职权的具体内容。如西安市工商局 、市长。
行政权限是指在知道有某项职权时具体的范围和界限。 而行政权是与私人权利、其他国家权力相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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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三者的关系是抽象—具体—更具体
行政权 行政职权 行政权限
3、与公民权利的关系 君主主权学说 人民主权学说 结论:
从权力的来源来看,二者是相互 依存;从个案来看,二者是对立的。 三、行政法的概念。
规范行政机关或特定组织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关系,以及对该种关系进行监督和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从权力角度来看,行政法就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
二、行政法的渊源 宪法性文件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部门规章、地方规章 法律解释 国际条约
第二节 行政法的渊源
行政法渊源的概念
是指行政法律规范产生与存在的外在形式 解读
法律渊源的概念之争以及我国之类型
第三节 行政法的特点
一、行政法的分类 二、行政法的特点 1、内容上的特点 广泛、易变
2、形式上的特点:无统一的行政法典、程序和实体难以区分
第四节 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1、行政关系
广义:行政机关在实现行政职能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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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行政机关(授权的主体)在实现行政职能的过程中与被管理者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
广义:根据行政法律规范所产生的行政机关(授权的主体)在权力组织、管理、监督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狭义:行政机关(授权的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实现行政职能的过程中,与被管理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行政法律规范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3、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之间的联系 行政关系—法律化—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世俗化—行政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又被称作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的组织 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力:制定行政规范权 行政处理决权
行政强制权等 义务:依法行政 适当行政 行政赔偿 行政主体
权利:自由平等权、检举权 行政相对人:控告权、隐私权等
义务: 遵守法律、接受管理、协助管理 3、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物、行为、精神财富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至少有一方主体是行政机关 权利义务具有不对等性
权利义务具有预设性和统一性
第五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1、概念: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能反映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调整行政法律关系,贯穿于具体行政法律规范之中,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的基本法律准则。 2、特征: 普遍性 特殊性 法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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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性
解读:行政法基本原则的作用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1、行政合法性原则
(1)含义:指政府的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与法律的规定相违背,否则就必须承担违法的法律责任。 (2)几个环节
行政职权的取得合法 行政职权的行使合法 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2、行政合理性原则 (1)含义:
政府的行为应当符合法的目的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2)几个环节:符合立法目的、有正当动机 几 个 环 节 考虑了相关的因素 符合公正法则 解读
符合客观规律
行政合法性原则与合理性原则的关系 3、行政公开原则
(1)含义:凡涉及到相对人的行政行为内容均应依法定方式使其知晓,凡涉及相对人的权利均应在作出的行政决定中明确告之。 (2)几个环节
行政立法与政策公开 行政执法行为公开 行政资讯公开
第二章 行政法的历史发展
中外行政法以及行政诉讼制度的历史发展之比较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第一节 行政主体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 1、概念
依法享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 理活动,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2、特征
依法享有行政职权(私行政) 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为
并能独立的承担法律责任(内部行政) 只能是组织(“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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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几个相关概念的关系 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比较 与行政机关的比较
解读 行政主体的法律意义和困境 二、行政机关
1、含义:是指依照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对国家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的国家机关。 2、特点:
是为完成行政职能而专门设立的国家机关 成立时就取得行政主体资格
具有一定的行政机构和公务员编制 3、行政机关的分类
(1)依行政管理地域范围为标准 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2)依行政职能是否单一 综合行政机关与专门行政机关 (3)依在行政程序中所起的作用 行政决策机关与行政执行机关
解读 我国行政机关体系以及派出机关 浙江平湖当湖街道办辖区 三、其它行政主体 1、行政机构 某些内部机构 派出机构
依授权专门成立的机构 2、公务组织 3、社会组织
四、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 1、概念
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把某项行政职权授予除行政机关以外的某个组织,被授权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委托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将其行政职权或行政事项委托给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受托人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管理行为,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交通协管员 2、区别:
根据不同,行政授权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委托是行政机关的意思表示。 效果不同,行政授权使被授权主体享有行政主体资格,而后者不是。 责任承担不同,行政授权的主体 就是责任主体,行政委托的委托人是责任主体。 承受主体不同,前者只能是组织,而后者可以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二者的共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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