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12”汶川地震灾区心理援助项目完成情况
评估方案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中央财政从
2008年开始,分三
个年度安排了专项资金支持汶川地震灾区心理援助工作,卫生部专门制定了《地震灾区心理援助项目技术实施方案》,为又好又快地完成灾后重建和精神家园建设起到了积极地助推作用。按照项目任务中对开展评估的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目的
总结“5.12”汶川地震灾区灾后心理援助项目在四川地震灾区的执行情况,客观评估项目管理、资金使用、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实施的效果。 二、评估工作的实施范围
在全省“5.12”汶川地震灾区开展灾后心理援助项目的39个受灾县进行评估工作(包括18个对口支援县和21个非对口支援重灾县)。 三、评估内容
(一)项目组织管理(评估表见附表1)。包括各项目区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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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服务(或心理服务)领导小组;灾后心理卫生服务专家组;灾后心理卫生服务办公室;工作计划书(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活动情况(协调会、工作例会、阶段工作小结、专家督导、工作进度记录、干预活动实施方案)、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规范性等内容。
(二)项目资金管理(统计表见附表2)。统计项目资金相关信息,评估各年度项目专项资金下达/拨付的及时性、项目资金到位和整体使用情况。主要包括:(1)资金下达情况。评估各级是否及时下达中央补助资金(以自上级资金下达时至本级下达/拨付下级资金的时间跨度为依据);(2)资金到位情况。评估各级项目单位是否足额收到项目资金,包括中央补助资金到位率;(3)资金使用情况。评估各项目单位资金的支出情况,包括项目预算资金使用率和到位资金使用率两项指标;(4)评估项目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落实、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 (三)项目实施情况及其效果(评估表见附表3)。 1、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灾区重点干部心理保健培训人数完成数量,完成率;灾区重点干部心理减压疏导人数,完成率;高危群众心理疏导人数,完成率;县级心理治疗和咨询专业督查指导次数,完成率。大众心理健康宣传资料的内容及其数量。重点评估项目年度量化任务完成进度和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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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力指标建设情况:专(兼)职开展灾后心理卫生服务人员情况;服务网络建设及其双向转诊情况;社区/乡镇医生培训人数;县级专科能力建设培养人数;援建省(区)灾后心理卫生服务投入(包括人员培训及其他服务情况:内容、方式、数量)。重点评估服务网络建设和服务能力提高的情况。 3、效果指标:
(1)地震灾区心理援助项目的效益按照地震灾区心理援助项目效益评估表(附表4),一是统计培养专(兼)职服务人员的人次,人均学时,新建心理卫生公共服务网络人数,新增机构数量,新增病房面积,新增心理卫生服务人员数量等。二是选择有代表性的服务机构,比较灾前灾后咨询、治疗病人(被咨询者)的数目和效果,调查新增就医的数量和率。三是从灾后常见心理卫生问题的发病率、患病率比较:抽查一定样本的16—60岁的不同职业人群,与灾前、与常模、与非灾区的比较,重点分析自杀、创伤后精神紧张性(精神)障碍(以下简称PTSD)流行情况。 (2)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每个项目县(市、区)统一用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问卷(附表5)采取抽样方式,对50例16—60岁不同职业人群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调查。
(3)灾后心理卫生服务发表的学术文章,出版著作,研究成果,技术开发和服务模式,按照灾后心理援助成果内容清单(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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