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湖南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统计公报
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01-12-03 14:36
2000年湖南省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统计公报 湖南省统计局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湖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2001年10月29日
经省政府批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省科学技术厅、省统计局、省财政厅、省计委、省经贸委、省教育厅、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联合布置在全省开展了2000年度全社会R&D资源清查工作。在国家和省R&D资源清查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及各市州、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广大科技统计人员的艰苦努力,清查的数据采集、质量核查、汇总及评估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我省清查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
2000年度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为19.27亿元,比上年增长11.26%(按可比口径计算,下同), R&D经费总支出在全国排第16位。R&D经费总支出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0.52%,在全国排第19位。
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在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中,基础研究经费支出为1.00亿元,占5.21%;应用研究经费支出为2.69亿元,占13.96%;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为15.58亿元,占80.33%。 三、按执行机构分类的R&D经费支出
国有独立核算的科研院所R&D经费支出2.62亿元,占国内R&D经费总支出的13.61%;高等学校支出2.95亿元,占国内R&D经费总支出的15.33%;各类企业支出13.25亿元,占国内R&D经费总支出的68.75%;其他为0.45亿元,占国内R&D经费总支出的2.32 %。 四、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R&D经费支出
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R&D经费支出为0.54亿元,占R&D经费总支出的2.80%;工业为12.44亿元,占64.56%;建筑业为0.10亿元,占0.53%;地质勘查、水利管理业为0.07亿元,占0.37%;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为0.09亿元,占0.46%;计算机应用服务业为0.22亿元,占1.13%;卫生业为0.22亿元,占1.13%;教育为2.95亿元,占15.33%;科学研究业为2.62亿元,占13.61%;综合技术服务业及其他为0.02亿元,占0.08%。
五、分市州R&D经费支出(亿元) 长沙市 株洲市 湘潭市 衡阳市 邵阳市 岳阳市 8.72 2.62 1.53 0.59 0.53 1.42 张家界市 益阳市 郴州市 永州市 怀化市 娄底市 0.03 0.21 0.44 0.13 0.25 0.63 常德市
0.50 湘西自治州 0.23 注:各市州用于R&D活动的经费支出是指地域概念,不是所属关系。
主 要 指 标 解 释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指也是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额:指统计年度内各执行单位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