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学校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
(试行)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坚持防控在先,进一步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措施,根据省确定的高、中、低风险地区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学校安全、有序开学复课,现就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如下指导方案:
一、统筹谋划开学复课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高校、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具体开学时间要按照省里统一要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解除,学校各项准备工作到位,并经当地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核验合格后再确定,分类分批错时开学、错峰返校,严禁带病入校。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进行县域统筹;初中学校开学时间进行市域统筹;高中学校和高等学校开学时间进行省域统筹。在此之前,严禁学校提前开学、学生提前返校,严禁学校擅自确定具体开学时间,严禁组织学生聚集活动。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防止教育培训机构提前复课;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各级各类社会培训机构不得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
二、做好开学复课前准备工作
一要做好信息告知。各校要及时向师生发布疫情防控最新信息和防控管理要求,做好有关政策宣传和教育疏导;要督促所有返德师生,在返德前将具体行程及时向学校报告,在返德后主动到所在社区登记备案,并服从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管理。
二要开展健康排查。全面开展教体系统所有人员(含教职工、学生、外聘第三方服务人员等)假期生活和旅行情况登记,准确掌握本人及其家人是否有省外、湖北旅居史,是否与湖北来德人员有接触史,是否与新冠肺炎患者有过密切接触、身体状况是否良好。学校每天都要对所有人员健康情况进行登记,指导其坚持每天自我观察,做好体温监测;筛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应通知暂缓返校并及时就医,并将就医情况告知学校。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要一人一策制定返校方案。
三要制定开学方案。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制订详细的开学方案,确保工作程序细化到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位师生。各县市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提前对开学方案进行审核,并逐校对学校进行核验。各校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机制,落实24小时值班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保证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及时。开学时间确定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教师缺口,学校要提前安排师资递补。
四要做好防疫物资储备、隔离室设置及公共场所体温检测。各校要在开学前按照防控疫情有关工作要求,制定物资储备方案,并根据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隔离服、洗手液、体温检测设备,配备足够的消毒药品和器具。学校均应在相对远离人群、位置相对独立的区域,设置卫生条件较好的隔离观察室,并制定不适症状学生超出隔离观察室使用数量时应急预案。寄宿制学校要为每个宿舍配备至少一只水银体温计。疫情结束前,教学楼、宿舍、体育馆、食堂、厨房、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要配置体温监测设备,并有专人负责对进入人员的体温检测、登记及应急处置。
五要加强校园管控。正式开学前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除学校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校园。全面开展校园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对教室、宿舍、卫生间、食堂、实验室、幼儿园游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全方位卫生清理和消杀。
六要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各校要加强对中央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文件、方案的学习贯彻落实,加强有关指导性文件、手册、方案的学习宣传、培训演练,确保所有教职工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要对全体师生开展适当心理疏导,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缓解心理压力。
三、落实开学复课后防控措施
一要加强门卫管制。落实教育部“五个一律”要求,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所有人员进入校门前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所有人员出入学校要佩戴口罩。外来人员确需入校的,在履行疫情防控期间入校检查程序、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
二要落实晨午检制度。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以班级为单位认真进行晨午检,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杜绝有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学生进入教室;每天入校、离校(寄宿生一日至少两次)前,定人检查学生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同时,要有专人负责做好教职员工等校内工作人员的晨午检工作,并做好记录。学校汇总后向属地教育部门报告。
三要关注重点人群。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登记(请假)和追踪制度,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家庭健康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师生员工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如出现异常情况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置。
四要合理组织教学。疫情结束前,学校不组织各种大型集会。教学过程中注意青少年身心健康,把握好教学内容的适量和教学时长的适当。鼓励学校利用网络开展教学教研,落实班以下单位教学,降低师生分布密度。
五要实施定期消毒。学校领导要学习掌握并培训教职工熟练掌握卫生健康等部门制定的消毒规范。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车辆、幼儿园教具、教育辅助设备、电梯、桌椅、地面等应由专人每日至少进行2次消毒,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室内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表面要适当增加消毒频次。食堂、卫生间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教室、宿舍、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人员密集区域要加强通风清洁,每日至少通风3次以上,每次至少30分钟。口罩等医疗废弃物应放置在专用垃圾箱,定时有效处理。
六要加强就餐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社会配餐企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发现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应立即停止工作,按有关防控要求处理。鼓励条件允许的基础教育学校学生中午回家吃饭。在校用餐的学生应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预约用餐、错峰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集中就餐。
七要加强住宿管理。鼓励学生尽量走读,努力减少宿舍人员聚集。幼儿园午休前后要加强床位消毒。学生公寓封闭管理,实行24小时校领导带班值班值守,确保夜间每个宿舍楼均有值班人员在岗在班。
四、发生疫情应对措施
一要及时隔离送诊。师生在校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佩戴口罩,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上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
二要启动防控措施。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患者,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属地做好疫情处置;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消毒等防控措施。
三要落实隔离措施。如有师生被认定为密切接触者,学校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集中医学隔离;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就医。加强与管理人员、师生亲属的沟通。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随时掌握师生健康情况。
四要严格复课审查制度。师生病愈或隔离期满后,应持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或社区出具的有关证明到学校复核确认登记,由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确认后方可复课。
五、落实开学复课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属地责任,整合资源做好保障,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发改、工业和信息、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防控物资的支持和保障,开拓来源和渠道保证学校需求;卫生健康、疾控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人社、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履行行业主管、监管责任,负责做好各自主管、监管的学校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