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二:dBμV与mV的对查表
再观察一下表一中的类别B,尤其是150 kHz至450 kHz,和450 kHz至500 kHz的区域。实际上,对CISPR而言,这是一个连续的区域,因为dBμV对log(f)的限制线在150 kHz到500 kHz的区域内是一条直线。在150 kHz至500 kHz之间,CISPR均限曲线(传导式EMI)的任一点之dBμV值可由下式求出: (dBμVAVG)= -19.07Хlog(?MHZ)+40.28 为了方便计算和记忆,上式可以改写成: (dBμVAVG)= -20Хlog(?MHZ)+40
在这个区域内的「准峰值限制」正好比「平均限制」高10dB。所以,在150 kHz至500 kHz之间,CISPR准峰值限制曲线(传导式EMI)的任一点之dBμV值可由下式求出:
(dBμVQP)= -19.07Хlog(?MHZ)+50.28 同样的,上式也可以改写成:
(dBμVQP)= -20Хlog(?MHZ)+50
CISPR 22类别B在150 kHz至500 kHz之间的限制值,实际上是上述的化约式。 就数学定义而言,AХlog(?MHZ)+c是一条直线(如果水平轴具有对数刻度),其斜率为A,当频率(f)为1MHz时,它通过c点。就CISPR 22类别B而言,虽然它的dBμV直线在500 kHz处被截断,但是它的渐近线(asymptote)仍会通过40或50dBμV,这分别是「均限曲线」和「准峰值限制曲线」的c点(亦即,频率为1MHz时的dBμV值)。
例如:当频率为300 kHz时,CISPR 22类别B的EMI限制值是多少呢?利用上述的公式,均限值等于:
-19.07Хlog(0.3)+40.28=50.25dBμV
因为准峰值限制比均限值多10 dB,所以它是60.25 dBμV。
比较表一中的准峰值限制,是否意味着当超过450 kHz时,FCC标准会比CISPR 22严格?首先,FCC标准是以美国国内的电源电压为测量基准;而CISPR则是使用更高的电源电压来测量。所以这是「淮橘成枳」的问题,不能相提并论。此外FCC虽然没有定义均限值,但是当CISPR 22的准峰值限制和均限值之差超过6 dB以上时,它放宽了限制(约13 dB)。因此,在实务上,符合CISPR标准的产品也会符合FCC的标准。
有人说:「频率大约在5 MHz以下时,杂讯电流倾向于以差模为主;但在5 MHz以上时,杂讯电流倾向于以共模为主。」不过这种说法缺乏根据。当频率超过20 MHz时,主要的传导式杂讯可能是来自于电感的感应,尤其是来自于输出缆线的辐射。本质上这是共模。但对一个交换式转换器而言,这并不是共模杂讯的主要来源。如表一所示,标准的传导式EMI限制之频率测量范围是从150 kHz至30
MHz。为何频率范围不再向上增加呢?这是因为到达30 MHz以后,任何传导式杂讯将会被主要的导线大幅地衰减,而且传输距离会变短。但缆线当然还会继续辐射,因此「辐射限制」的范围实际上是从30MHz到1G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