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校长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一.2014年及以后新校区需按三年内递增势收回投放资金为最低基准,每年超出后有资格获得奖励:
1.新建校区第一年,自然年度不超过6个月的需收回投入资金的10%,在此基础上增长5万元利润以上部分,每增加5万利润加400元每月岗位工资。(有校长主任平分此待遇) 2.第二个自然年度,达到收回投入资金的20%,在此基础上新增长5万元利润以上部分,每增加5万利润加400元每月岗位工资。(有校长主任平分此待遇)
3.第三个自然年度,达到收回投入资金的30%,在此基础上新增长5万元利润以上部分,每增加5万利润加400元每月岗位工资。(有校长主任平分此待遇)
4.第四个自然年度,达到收回投入资金的40%,在此基础上新增长5万元利润以上部分,每增加5万利润加400元每月岗位工资。(有校长主任平分此待遇)
5.新建校区第一年,自然年度大于6个月小于12个月需收回投入资金的20%,第二个自然年度需收回投入资金的30%,第三年度,需收回投入资金的50%,新增长部分奖励同上。 二.2013年12月31日以前建立的校区:
1.每年超过历史高点新增长5万元利润以上部分,每增加5万利润加400元每月岗位工资。(有校长主任平分此待遇)
2.利润不超过10万元每年的,按照基本利润为10万为基础,新增长5万元利润以上部分,每增加5万利润加400元每月岗位工资。(有校长主任平分此待遇)
3.所有满三个整自然年度且收回投资的校区,走出历史最高利润点115%以上的部分,15%作为校长的奖励。校区增加大额固定资产或装修投入的没有奖励资金的可以以欠条方式,在未来兑现本条奖励。
4.用于补亏前任校长负债的钱款,核算到新校长利润业绩。如:前任负债5万,新任校长补足负债后盈利10万,则新校长年利润奖励核算基数为15万。 5.获得岗位奖励的校区,由直营总部部门负责人及常委按统一制定的标准(日常如开会出勤,承担和配合直营部工作,先行使用创新方法,家长沙龙配合等等),考核评定后上报总校长批准,另行增加奖励,每400元加100元。
6.完不成15%增长目标,利润同比去年下降50%,岗位分红同比下降50%;校区利润同比去年下降1%-49%,岗位分红同比下降15%;完成利润的100%-115%,发放原岗位分红; 7.达到15%增长,主管岗位工资500元每月。 8.校长奖励只适用于当年,下年重新核算; 9.校区的利润计算标准详见财务制度。
鸿蒙教育直营总部 201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