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2024《北京市关于进一步简化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优化就业服务的通知》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简化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优化就业服务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4〕11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社会保险保障中心,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本市进一步简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手续、优化就业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简化就业手续。非公单位接收北京生源毕业生,取消由本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见附件1)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办理就业手续。本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不以无报到证拒收毕业生档案。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参照执行。

二、取消重复体检。各高校取消毕业体检环节。本市用人单位常规入职体检须在本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登记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见“北京体检网”:http://www.bjtjw.net/bjtjw/)进行,以建议项目(见附件2)为主。体检结果有效期6个月,有效期内体检结果互认,不得要求毕业生重复体检。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补检要求。机关事业单位、特定行业、特定岗位对入职体检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招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港澳台青年及其他劳动者参照执行。

三、优化就业服务。依托“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http://fuwu.rsj.beijing.gov.cn/bjdkhy/bysjycy/)和“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bjbys.net.cn/),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求职招聘、网络双选会、空中宣讲、简历管理等服务。各区要切实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为其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推荐、职业指导等服务,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1.北京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联系方式2.毕业生入职体检建议项目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1日

2024《北京市关于进一步简化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优化就业服务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简化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优化就业服务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4〕11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社会保险保障中心,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本市进一步简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90sg16v5yk2xc786b4a94zk8m0hvru00rzk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